笔记本电脑招标公告
笔记本电脑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 | 2017年11月20日15时2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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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凤仪乡中心学校笔记本电脑采购 | |||||||||||||||||
竞价编号 | 宜县采竞【2017】333号 | |||||||||||||||||
竞价方式 | 单轮竞价 单轮竞价是指竞价项目设置报价截止时间等竞价要素,符合竞价要求的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报价操作;供应商可多次报价但不得超出预算控制价,系统以供应商最后一次成功发布的报价作为最终报价;报价截止后,按照“满足竞价项目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且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供应商报价均为最低,则先报价者优先);若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则流标。 | |||||||||||||||||
定时开标时间 | 2017年11月23日11时00分 | |||||||||||||||||
宜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单位 “宜宾县凤仪乡中心学校” 委托, 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宜宾县凤仪乡中心学校 |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填报员 |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 - | |||||||||||||||
纪检监察电话 | 139*****038 | |||||||||||||||||
项目简介 | ||||||||||||||||||
资格证明文件邮箱: | ||||||||||||||||||
开始时间 | 2017年11月20日15时25分 | 截止时间 | 2017年11月23日11时00分 | |||||||||||||||
报价截止倒计时 | 66小时45分2秒 | |||||||||||||||||
商务服务信息 | ||||||||||||||||||
签约时间 | 竞价结果公告发布后(3 )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到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25 )个工作日内到货 | |||||||||||||||||
送货方式 | 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 | |||||||||||||||||
送货地点 | 由采购方指定 | |||||||||||||||||
资质要求 | 1、成交供应商须保证拥有现货并能按时交货;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为原厂生产的正宗产品,并按原厂要求提供产品质保和售后维保等所有服务;3、为保证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原厂正规渠道产品,并符合采购方的技术要求,中标供应商应该支持采购方对货物进行验货,如果不是原厂正规渠道产品,采购方有权不选择该供应商;4、投标报价包括货款、运输、安装、培训、税费、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 |||||||||||||||||
维保/质保要求 | 供应商对所有产品质保( 1)年 | |||||||||||||||||
产品出产日期 | ( )年( )月( )日 | |||||||||||||||||
其他要求 | 原厂未开封,交货时逐一验收。 | |||||||||||||||||
采购产品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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