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规划二次招标公告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规划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保采计[BKZC2017]216号文件的要求,湖北丰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保康县旅游局的委托,就其保康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规划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保康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规划项目
项目编号:HBFYCG2017—019号
二、竞争性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预算总额:80万元。
采购内容: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创建工作培训及现场指导,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等。
本项目合同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三合一营业执照);
3、供应商必须具备旅游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项目总负责人应是知名项目策划、旅游规划专家,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项目组要由旅游政策研究、自然生态研究、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历史文化研究、旅游营销策划、景区运营管理等多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5、供应商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自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下同)承接过1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资料)。近三年财务和商业信誉良好;
6、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2017年任意6个月税收证明材料及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及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7、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供应商自行到人民检察院申请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其查询函必须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并必须加盖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专用章);
8、供应商在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9、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四、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二套并加盖公章):a、营业执照副本及银行开户许可证;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c、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副本及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3、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 2017 年 11 月 21 日至 2017 年 11 月23 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2:30 至6:00(北京时间,下同)。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336号)
五、响应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2017 年 12 月 5 日 9 时 00 分递交截止,磋商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至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迟到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采购人:保康县旅游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丰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92号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 133*****903
2017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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