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煤制油化工公司上海研究院水煤浆添加剂和灰水分散剂委托代工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神华煤制油化工公司上海研究院水煤浆添加剂和灰水分散剂委托代工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用于煤气化单元制浆和灰水处理系统的神华煤制油化工公司上海研究院水煤浆添加剂及灰水分散剂委托代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CSIEZB********7
项目名称:神华煤制油化工公司上海研究院水煤浆添加剂及灰水分散剂委托代工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承担着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公司、神华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陕西神木化工有限公司、陕西咸阳化工有限公司等单位煤气化装置水煤浆添加剂、灰水分散剂和絮凝剂的供应业务。投标人须具有水煤浆添加剂的加工厂并在上述各生产单位50公里范围内建有混配厂,保障水煤浆添加剂及灰水分散剂的混配、运输、供给及相关现场服务工作。
招标人委托开展水煤浆添加剂的加工及水煤浆添加剂、灰水分散剂的混配业务,年生产水煤浆添加剂粉料0.54万吨(预估)。混配水煤浆添加剂5万吨(预估)、灰水分散剂2900吨(预估)。其中混配水煤浆添加剂:新疆项目约30000吨/年,包头项目约15000吨/年,神木项目约3000吨/年,咸阳项目约2000吨/年。混配灰水分散剂:新疆项目、包头项目各约1100吨/年,神木项目约400吨/年,咸阳项目约300吨/年。絮凝剂年需求总量为70吨(预估),不需要进行加工,由招标人根据客户需要采购,存放于投标人的混配工厂中,由投标人根据各用户的需求进度,进行转运交付。
招标内容具体为:投标人须利用水煤浆添加剂加工厂及招标人指定地点附近的混配工厂,按照招标人的生产指令和技术要求进行水煤浆添加剂的加工(投标人供原材料)及水煤浆添加剂(投标人供混配原材料)和灰水分散剂的混配工作。投标人须执行招标人的质量标准和包装要求。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批次将混配后的产品运输至招标人指定现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公司下属:包头公司、乌鲁木齐公司、神木公司、咸阳公司等)。
注:预估采购数量仅作投标参考,不作为实际执行依据。
合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年。
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分别位于:包头、乌鲁木齐、神木和咸阳。
支付方式:根据实际采购量按日历月结算,每批次到货验收合格后90天,支付订单总价100%的货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截止到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目标产品生产和服务的厂家(提供相应承诺书);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经营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2016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且为盈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企业失信或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因质量问题或服务问题与用户存在纠纷或被用户中止合同或拒绝使用的;未与神华集团或其下属企业存在法律纠纷且未被列入黑名单。(提供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承诺书)
(4)投标人须具有水煤浆添加剂加工厂且具备投用条件并在招标人指定的四个地点50公里范围内建有混配工厂且具备投用条件。水煤浆添加剂加工厂及四个混配厂均须有完整的经营资质(在当地合法合规注册,地方政府准予从事水煤浆添加剂的生产及混配活动。)(提供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5)投标人须提供其2014年以来水煤浆添加剂的加工业绩(不少于3个)和在同类装置中的混配业绩(不少于3个)。以上业绩均须用户提供业绩证明,并出具实际应用报告(报告内容涵盖实际生产应用的技术指标、经济指标及应用单位的评价)及合同复印件(应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及双方签字盖章页)。投标人2016及2017年度完成水煤浆添加剂的混配量不少于10000吨/年,并需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供招标人审核。
(6)投标人水煤浆添加剂加工厂及混配厂均必须具备独立的分析化验实验室及技术人员,能够完成煤浆成浆性和灰水分散剂分析等实验分析工作(提供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7)本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必须均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分公司、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属于招标文件所指联合体范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经销商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在评标时进行。
3.6未能完成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注册流程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4.注册审核步骤流程
4.1网上登陆 www.shenhuabidding.com.cn 主页—“供应商登陆”—“供应商注册”,之后填写 “供应商注册信息” 并上传相关证照资料,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注意留存账户和密码信息);
4.2注册原件审核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原件审核地点:同招标文件售卖地点,注册咨询电话:***-********;
4.3已完成注册并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必重复办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仅接受投标人客户端电子支付)
5.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8房间。
5.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并缴费完成后登录IBS投标人客户端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网上报名:已完成注册并通过原件审核的投标人方具备网上购标资格。
请登录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传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扫描件后提交购标申请(售标审核电话:***-********,***-********);申请审批同意后,购标订单在系统中自动生成,请按照提示购买招标文件,随后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将购标发票进行邮寄。
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9视频会议室。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到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届时请每个投标人限派2位代表(包括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到场,并随时接受业主的质疑及补充说明。
8、发布媒体
此公告同时在()和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1房间
邮编:100007
联系人:刘浩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5@qq.com(电话如无人接听,请发送邮件)
招标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双柏路368号
联系人:成玫颖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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