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蔬菜产业重点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产粮油大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采购项目(二次谈判)公告
南乐县蔬菜产业重点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产粮油大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采购项目(二次谈判)公告
南乐县蔬菜产业重点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产粮油大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采购项目(二次谈判)公告
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南乐县环境保护局(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南乐县蔬菜产业重点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产粮(油)大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采购项目(二次谈判)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我公司将进行下列政府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乐县蔬菜产业重点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产粮油大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采购项目(二次谈判)
二、项目编号:LXDZB-PYCG-2017-005
三、采购项目的内容、数量、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项目性质:
序号 | 包号 (品目名) | 采购内容名称 | 数量 | 用途 |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性质 |
1 | 1包 | 南乐县蔬菜产业重点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 | 壹套 | 通过调查土壤环境污染状况,提出综合治理方案,启动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划分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等工作加强对南乐县土壤环境的保护。 | 南乐县蔬菜产业重点县土壤环境 |
2 | 2包 | 产粮(油)大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 | 壹套 | 通过调查土壤环境污染状况,提出综合治理方案,启动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划分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等工作加强对南乐县土壤环境的保护 | 南乐县产粮(油)大县土壤环境 |
四、采购预算:财政资金:180000元。
1包:南乐县蔬菜产业重点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 90000元;
2包:南乐县产粮油大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采购项目90000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供应商需符合《环保部42号令》要求;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供应商应无不良债务;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内);
8、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9、供应商应提供至少一份近二年内承担过的类似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环境规划或相应环境总体规划报告书编制业绩(提供原件:合同、中标通知书)。
10、项目负责人必须有相应的执业证书。
六、报名提交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若是事业单位的应出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供应商应提供至少一份近二年内承担过的类似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环境规划或相应环境总体规划报告书编制业绩(提供原件:合同、中标通知书)。
4、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
5、无不良债务承诺书;
6、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内);
7、无违法犯罪承诺书;
七、购买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价格:
1.时间:2017年11月21 日 起至2017年11月23 日 15:00截止(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08:30-11:30,15:00-17:00)。
2.方式:现场购买
3.售价:500元/套。
八、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时间:2017年11月21 日 起至 2017年11月23 日 15:00截止(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08:30-11:30,15:00-17:00)。
2.方式:现场报名
3.地点:黄河路华安路交叉路口西100米路北。
4.咨询电话:156*****808
九、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4 日 9:00(北京时间)
十、谈判时间、地点:
1.谈判时间:2017年11月24 日 9:0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黄河路华安路交叉路口西100米路北濮水办事处4楼。
十一、发布网站:、《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十二、投标保证金
(1)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一包1000元;二包1000元(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
户名: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郑州桐柏路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9 0100 5023 6594,
(2)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谈判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谈判文件。
(3)未成交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公示后5日内无息退还。
(5)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投标人,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参加谈判的,须在开始谈判前3日内书面通知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否则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南乐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濮阳市南乐县光明路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150*****81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黄河路华安路交叉路口西100米路北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6*****808 ****-********
十四、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谈判文件。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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