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U设备一批政府采购合同

ICU设备一批政府采购合同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乙方:福州德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0624[GK]*******的ICU设备一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金额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售后服务要求
11-1体外循环设备连续性血液净化装置(CRRT)1719000JUN 55X合同生效60天内交货保修期贰年
合计:719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壹万玖仟元整(¥719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生效60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茶中路20号;

4.3交付条件:合同签订生效后向采购人提供相应货物。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本次投标的产品连续性血液净化装置(CRRT)免费保修≥2年。需提供原厂保修、终身维修;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及所投产品售后服务的单位(该产品的专业维修机构、生产厂家、生产厂家分公司或办事处等)出具的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包含服务条款、保修年限等)。质保期外不收取任何维修费用、差旅费,仅收取配件费。(保修期不满足要求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5.2故障响应时间:产品生产厂家在国内设有正规维修站,福建省内有常驻工程技术人员,确保仪器运行正常(列出维修公司地址、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a.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卖方在接到买方故障通知后须给予明确的答复,并在24 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买方意见等)报买方备案,若48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买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保修期内如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2月内无法修复,卖方无条件换货,立即更换新机,如保修期内因故障停机,按停机时间的双倍顺延保修期。b.为保证买方设备的正常运行,卖方应根据设备运行状况提供每年4次以上的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并提供详细检测内容和检测清单的维修报告。设备发生故障维修及保养事件,必须到设备部门备案登记。维护保养的次数与内容、更换维修备件的数目需详细记录,相关文件交买方存档。卖方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c. 免费保修即将到期前,卖方需对设备做全面巡检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并完成巡检报告交院方存档。d. 保修期满后,卖方负责仪器的终身维修并应继续提供优惠、优质的服务,报修响应时间2小时,到场时间8小时。储备足够的零配件备库,并以小于报价 80%的扣率予以优惠供应维修零配件。消耗品的供应,应由双方另设协议决定。列出消耗品价格清单并保证二年不变,以后如有变化,每年幅度不超过5%。产品免费提供终身的软件升级,提供硬件升级折扣,投标价一年内有效。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出厂检验:卖方应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6.1.2 进口商检:若进口货物卖方应提供进口的有关证明,包括货物的产地、品牌及装运港等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证明材料6.1.3 安装调试检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卖方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买方。6.1.4 最终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卖方负责并会同买方及有关专家按11.1款验收标准进行联合验收。需有买方的设备安装验收报告单、且必须经买方设备管理处工程师和设备使用科室人员在验收报告单上签字即为验收完成。保修期从买方设备安装验收报告单签署时间算起。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1支付比例(%)60合同订立后,中标方需开具金额为中标货物价格100%的正式发票,买方预付60%货款,余款在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清。支付期次 2支付比例(%) 40余款在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1.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我司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院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院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院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5 %。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40 %。2.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5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院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我司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院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我司仍会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院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院方所受的损失。3.若我司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院方正常使用的,我司应向院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院方有权要求我司赔偿损失。4.如果我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 天的,我司应向院方支付1000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院方造成损失的,我司还应赔偿院方所受的损失。5.院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5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乙方提供符合合同标的要求的货物给甲方,甲方按照交付条件支付相应货款给乙方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伍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送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乙方:福州德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台江区茶中路20号住所: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黄月琴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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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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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37*****637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17年11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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