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公告
农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公告
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亭湖区农村小额贷款发放工作,拟组建盐城市亭湖区农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招标和邀请的方式【二次公开招标(含邀请),如符合竞标资格的人数不足三家,将在合格报名申请人中通过竞争性谈判的形式确定中标人】确定公司组织发起人,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中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其他具备公司出资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和团体,或以上投资主体组成的联合体。
2、法人企业、自然人拟出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O00万元,投标人数按公司性质决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为50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为2—200人;
3、投标人资金来源必须真实合法,且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中标后一次性足额缴纳;
4、投标人必须诚实守信,服务“三农”,无不良信用记录、无犯罪记录,须提供有权部门证明;
5、投标人投标前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投标费3000元。
三、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l、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领取并填写报名表(电话****-********,********,联系人:温女士);
2、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3、缴纳一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1张,投标费3000元(用于购买招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投标费不退)。
4、提供初步的资格证明
四、报名时间:
2008年12月23日至2009年1月6日下午5:00时。
五、报名地点
盐城市亭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小会议室。
六、投标保证金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投标保证金500万元。缴纳时间为2009年1月8日下午5:00时前,逾期视同弃权,概不受理。
七、投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9年1月9日14:30。
投标地点:盐城市亭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小会议室。
八、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盐城市亭湖区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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