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检查站建设项目(移动警务室)招标公告

治安检查站建设项目(移动警务室)招标公告

翼城县公安局治安检查站建设项目(移动警务室)招标公告

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受翼城县公安局委托,就治安检查站建设项目(移动警务室)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翼城县公安局治安检查站建设项目(移动警务室)。

二、项目编号:LFZYG-1761。

三、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本次招标共一包,投标人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项目预算411547.48元;

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安装完毕;

4、供货地点:翼城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清晰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式两份留存),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27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500米);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开标二室评标二室(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500米);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开标时,各投标人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以备核查,以证实其投标资格和业绩的真实性。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翼城县公安局;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39*****787;

采购代理机构: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临汾市解放西路柏松大厦703室;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移动警务室 检查 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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