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检查站建设项目(移动警务室)招标公告
治安检查站建设项目(移动警务室)招标公告
翼城县公安局治安检查站建设项目(移动警务室)招标公告
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受翼城县公安局委托,就治安检查站建设项目(移动警务室)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翼城县公安局治安检查站建设项目(移动警务室)。
二、项目编号:LFZYG-1761。
三、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本次招标共一包,投标人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项目预算411547.48元;
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安装完毕;
4、供货地点:翼城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清晰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式两份留存),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27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500米);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开标二室评标二室(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500米);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开标时,各投标人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以备核查,以证实其投标资格和业绩的真实性。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翼城县公安局;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39*****787;
采购代理机构: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临汾市解放西路柏松大厦703室;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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