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委组织部档案库房装修改造招标公告

西青区委组织部档案库房装修改造招标公告


受 中共天津市西青区委组织部 委托,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中共天津市西青区委组织部档案库房装修改造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中共天津市西青区委组织部档案库房装修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YHZB2017-XQ-013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装修工程中共天津市西青区委组织部档案库房装修改造工程,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38.4927


三、项目预算

38.4927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2.供应商须提供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4.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书原件;6.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8.项目部人员配置执行建筑[2012]141号文件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且具有有效的投标资格;9.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原件;10.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11-20到 2017-11-27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0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2)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12-01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12-01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0评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周文君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中共天津市西青区委组织部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府前街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杨:150*****086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0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中共天津市西青区委组织部、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柒仟元整,供应商最迟应在2017年11月30日17:00前以电汇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只接受供应商银行账户电汇)。2、供应商须携带加盖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于开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保证金收据。未按时领取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改造 库房 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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