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支队装备器材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支队装备器材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公安消防支队装备器材采购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ZCZB-2017-1193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公安消防支队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北凤道以南,西昌路以西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维军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炳阳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廊坊市公安消防支队进行一批装备器材的采购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
预算金额:*******元
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合法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需提供消防水带3c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消防接口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消防员照明灯具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和国家级照明灯具防爆安全监督检验站防爆合格证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lf.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3、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号缴纳保证金,请仔细查看招标文件中的账号信息,缴纳保证金后可在主体系统中自主查询本单位缴纳情况。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1日14:30分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项目联系人及方式:王炳阳 ****-*******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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