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36万巧英灌区桥头至沃洲段修复工程发包公告
浙江绍兴36万巧英灌区桥头至沃洲段修复工程发包公告
巧英灌区桥头至沃洲段修复工程已由新水电【2017】167号文件批准建设,经大市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发包,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巧英灌区桥头至沃洲段修复工程
2、建设地点:大市聚镇王桥村
3、工程内容:巧英灌区桥头至沃洲段渠道衬砌及防渗。
4、发包价为36.7969万元人民币,含税金及所有费率。
5、工期及工程质量:开工令发出后9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合格标准。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水、电等配套设施及安全事故均由中包方承担。
8、项目负责人现场到位率不低于70%。
9、付款方式:
9.1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上级资金拨付到位后,工程完工后付至百分之70%,经审计后支付至审计定案价的97.5%;留2.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满1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时退还质量保证金(不计息)。完工验收合格后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10、发包方式:公开发包。
11、竞包方式:采用总造价让利法(让利范围为8%—12%,含上下限)。
二、竞包人资质要求;
企业注册地在新昌县本地(分公司除外),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2017年度绍兴市水利局水利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证)均可向发包人提出申请。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资格预审
本工程对竞包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预审方式,申请时应提供下列资格预审资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信息登记证(水利企业具有2017年度绍兴市水利局水利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证)、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技术负责人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书)》、安全员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项目负责人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水利水电工程类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经浙江省水利厅认定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聘用证书),经办人(须为本公司交易员或本项目拟担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易证、授权委托书、工程建设项目竞包申请书(可在www.xcztb.gov.cn下载),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加盖竞包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相关原件核对后归还。
四、报名及地点:凡符合以上申请条件并有意参加竞包者,请于2017年11 月22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0—3:30时)携带资格预审资料到新昌县大市聚镇政府综治办会议室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发包文件文本费100元,逾期不予办理。
五、发包会议时间:2017年11 月24日10:30。
发包会议地点:大市聚镇政府综治办会议室(开标室)
六、竞包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如提交虚假资料,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竞包资格,其竞包作无效处理。
七、竞包保证金
竞包保证金:本项目的竞包保证金为陆仟元,竞包人必须在发包前按如下指定帐户缴纳竞包保证金(竞包保证金须通过竞包人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不需另行缴纳)。
收款单位:新昌县大市聚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新昌农行大市聚支行;
竞包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竞包人的竞包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网银、电汇等形式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且加盖单位公章;注明工程名称)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发票复印件(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发票,加盖单位公章),作为竞包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同提交。未提交竞包保证金的作否决处理。
八、履约保证金为叁万元。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业主代表:吕先生 135*****265
招标代理:徐先生 156*****790
发 包 人:新昌县沃洲水电站
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7年 11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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