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人民医院财务软件系统一体化采购及安装(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各相关供应商:
根据彭水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任务,对彭水县人民医院财务软件系统一体化采购及安装(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流标后改为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 保证金金额(元) |
彭水县人民医院财务软件系统一体化采购及安装(第二次) | 10000.00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为60万元。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
磋商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7年11月21日起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psggzy.com)下载磋商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二)所有竞标人统一于2017年12月4日9时00分—9时30分 (北京时间)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现场报名并递交响应文件,同时现场POS机刷卡(须为银联卡,且不能使用信用卡)缴纳标书费400元(售后不退)。若竞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竞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标书费,竞标人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竞标保证金的缴纳
1.竞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2.竞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从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出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若在此期间未到帐的竞标保证金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竞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本项目竞标保证金必须从竞标人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直接转(汇)入采购人指定银行和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彭水支行
账 户:
****************751
注:(1)竞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同时提交银行进账回执单复印件并加盖竞标单位公章;
(2)所有竞标人的竞标保证金必须从竞标人银行基本存款账户转(汇)出,否则视为未交本项目竞标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3)转(汇)款的进账单上必须清楚地标明递交竞标保证金项目的名称;
(4)竞标人要充分考虑银行转(汇)账等时间差的因素(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和跨行汇入等的时间要求),对超过时间到账的竞标保证金一律视为未递交竞标保证金和自动放弃本次竞标,谈判结束后与其他投标保证金一起退还,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四)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在响应文件外另行准备一份):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不需此项);
3.磋商响应函;
4.保证金银行进账回执单复印件并加盖竞标单位公章。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按时足额缴纳了磋商文件制作费和磋商保证金。
(六)磋商地点:彭水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七)磋商开始时间:2017年12月4日北京时间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其它有关规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与磋商,否则均为无效磋商 。
2.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书面通知被邀供应商,无论供应商前来领取,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3. 超过磋商截止时间、不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密封、不按磋商文件规定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或不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磋商保证金的竞标,我中心恕不接受。
4.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彭水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易大贤
电话:
189*****605地址:彭水县汉葭街道文庙街50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联系人:董海岗
电话:(023)
********地址:彭水县汉葭街道乌江港湾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