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区护栏灯、高杆灯等维护管理采购招标公告
泉州市区护栏灯、高杆灯等维护管理采购招标公告
受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对[350500]XC[GK]*******、泉州市区护栏灯、高杆灯等维护管理采购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500]XC[GK]*******
2、项目名称:泉州市区护栏灯、高杆灯等维护管理采购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 ******* | 30132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填写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节能证明材料(若有);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前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 以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为准。 |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 | 投标人应提供书面声明。 |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投标人应提供书面声明。 |
投标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 | 投标人应提供证明。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企业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 | 投标人应提供证明。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应提供证明。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11-21 10:26报名截止时间:2017-12-06 10:26
9、投标截止时间:2017-12-12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12-12 09:00,泉州市鲤城区打锡街157号办公大楼3号楼****************55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新华南路199号
联系人姓名:叶芳蓉
联系电话:136*****028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打锡街157号办公大楼3号楼347、349、351、352、353、355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58*****622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7-11-21
查看附件(HTML)
招标
|
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