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郧西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西财采计[2017]202号),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郧西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拟对郧西县公安消防大队小型消防车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YXZFCG2017— 184
二、采购内容:小型消防车6台
三、采购金额:预算金额约人民币780000.00元(高于此价格的报价做无效报价处理),合同签订并支付预付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供货。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依法取得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须是所投车辆的制造商或者具有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
4、供应商需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消防车产品强制性认证(CCCF认证)和本产品对应完整检测报告原件,供应商须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必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通过本年度年检,且在有效期内;
5、供应商的所投微型消防车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能在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审;
6、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所在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服务点的地址、(并出具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11月21日起至2017年11月23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00时,下午 14:3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在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报名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每份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交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汇款单用途注明“郧西县公安消防大队小型消防车采购谈判保证金”)。账户名称: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柳林支行;帐号:
****************2425)。
3.供应商必须携带本公告中“第四条 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内容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原件的不能领取。 (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7年12月4日下午15:00时限前递交至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谈判地点: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在《湖北政府采购网》、《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人方式:
郧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郧西县公安消防大队;周江峰
150*****700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夏工
155*****5802017年11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