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区物业、机关食堂购买社会化保障服务招标公告
营区物业、机关食堂购买社会化保障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伦贝尔市公安消防支队营区物业、机关食堂购买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已由中共呼伦贝尔市公安消防支队党委会以呼公消党字[2017]51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市公安消防支队,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呼伦贝尔市公安消防支队位于呼伦贝尔贝尔市海拉尔区海拉尔大街与学府路交叉口西100米,占地面积10174.80平方米,地上建筑2栋,总建筑面积12043.00平方米,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5986.00平方米,招待所、官兵公寓、训练馆为一体建筑,建筑面积6057平方米。办公楼6层,招待所(含食堂):客房42间 、厨房1间、主副食库1间、洗碗间1间、大餐厅1间、中、小餐厅5间,训练馆:1个,办公楼电梯1部,地上停车棚:1个,地下停车场2个、地下车库出入口2个。绿地面积:620.00平米,树木73株。配电室:1个,凉衣房:1个,发电机室:1个,Ups供电室:1个
2.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经营期限为三年,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开始经营服务。服务开始后需试运行3个月,若达到招标人要求,则继续履行合同;若达不到要求,经招标人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将终止合同并重新进行招标采购。
2.3招标及服务内容:
(一)物业管理
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制定针对我单位的物业管理方案。
1、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本体、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及维修养护,包括营区围墙、房屋建筑本体、供配电、给排水、供暖、电梯、照明、监控设施、弱电等;要求定期进行房屋勘察,确保房屋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正常使用,严格养护时间,在不影响正常公务活动的前提下开展维修养护工作。电梯定期进行维护,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年检。保证水、暖、电、照明、监控设备、设施正常运行。以上管理维护成本由服务公司负责,维修配件、更换设备成本由我单位负责。
2、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含清雪工作)的维护,环境卫生区域应包括营区门前五包区域、营区内硬化地面、绿地、凉衣房、地上车棚、地下车库、地上建筑内门、厅、电梯、顶棚、灯饰、楼梯、走廊、卫生间、外立面玻璃幕墙(每年清洗最低两次)、训练馆、大会议室1个、各楼层小会议室4个、首长会客室2个、行政值班室、一楼来客接待室、电教室、队史馆。冬季清雪应及时、当天雪当天清,要求卫生清扫无死角,垃圾日产日清。化粪池和隔油池定期清理。所有清扫卫生工具由服务公司提供。
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养护和管理,包括营区绿地620.00平米、树木73株、及楼内公共区域、大小会议室的绿植,要求定期修剪、养护,无旱、病、虫害。
4、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专业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护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
5、营区门卫及办公楼值班工作由我单位负责。
(二)招待所值班室、厨房、餐厅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及卫生管理
1、招待所主要用于系统内部人员公务及探亲家属住宿,不对外营业。工作人员主要用于招待所安保及客房的管理与保洁。客房的硬件设施、床单、被品、浴巾、毛巾和一次性洗漱用品由我单位负责提供。床单、被品等的保管和清洗工作及房间清洁用品,由服务公司负责。公司应定期检查所有设施、设备的使用状态及消耗性物品消耗数量,制作客房设施物品状况、及消耗性物品使用情况清单报送我单位相关负责人,防止人为的损坏与丢失。
2、厨房、餐厅工作人员主要用于我单位餐饮保障、厨房、餐厅卫生、餐具清洗消毒。食堂平均就餐人数工作日早餐40人,中餐60人,晚餐40人 。节、假日早餐20人,午餐20人,晚餐20人,节假日不休、及工作日加班除外。要严格确保饮食安全、准时开餐,时间早8点,午12点,晚18点。因发生停水、电等情况,管理方在接到通知后应提早做好人员就餐准备。厨房、餐厅卫生无死角。我单位负责食谱的制定,主、副食、液化气、厨房、餐厅设施的采购,洗洁用品由服务公司负责。
(三)相关说明及要求
以上工作人员配备应不低于15人,相关岗位人员应具有相关岗位资格、健康证及等级证书。工作人员的管理、服装、工资、饮食及待遇等由服务公司负责。如工作人员需要在食堂就餐的应按规定缴纳伙食费。我单位可提供相关办公用房,办公用房的硬件、设施的维护及卫生管理由服务公司负责。
2.4招标控制价:75万元,具体详见附件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呼伦贝尔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同时具有物业管理 、家政或保洁等相关服务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有丰富管理经验的社会服务企业;
3.2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物业管理经验,有从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专职项目经理。
3.4本项目所有关于餐饮服务的从业人员均须持有效的健康证。
3.5在以往服务过程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投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
3.6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及联合体报名。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呼伦贝尔市公安消防支队营区物业、机关食堂购买社会化保障服务
1
15000元
1524 4359 2702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zyjy.com.cn/)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3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话方式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应给予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
2017年11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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