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城市公交客车300辆招标公告
新能源城市公交客车300辆招标公告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包头市公交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包头市公交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城市公交客车300辆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HY2017CG103
二、招标内容:1、12米气电混合动力公交车70辆。
2、10米气电混合动力公交车130辆。
3、12米纯电动(慢充电)公交车50辆。
4、12米纯电动(快充电)公交车30辆。
5、12米纯电动(镍氢动力电池)公交车20辆。
三、采购金额:约3.7亿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参与的投标企业为生产制造厂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页内有年检情况记录和生产公交大客车的能力)及税务登记证。本次投标由生产厂家直接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只接受一家参与竞标);
3、投标人的企业名称及产品必须在国家工信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提供投标车辆的公告型号、公告批次及公告参数、图片。
4、投标人只能以一个品牌参与投标。
5、投标企业需在采购方所在地建立配件中心库。
6、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任何有关违法犯罪记录。
五、报名时须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三份
六、 报名时间:投标人可于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报名。
七、报名地点:内蒙古包头市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市公交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迎春
电话:151*****588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韩静茹
电 话: ****-*******、150*****634
地 址: 内蒙古包头市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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