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东镇鸿鹤经联社腾飞阁11号铺招标公告
花东镇鸿鹤经联社腾飞阁11号铺招标公告
花都区花东镇定于2017-12-05日9:30时于花东镇政府三楼东会议室对花东镇鸿鹤经联社腾飞阁11号铺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 |||||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 |||||
资产编号||单元号 | 资产类型 | 面积 | 租赁年限 | 价格下限 | 资产地址 |
********3000-0056||001 | 店铺 | 28.00平方米 | 2 | 800.00元/月·宗 | 鸿鹤村 |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商业 | |||||
三、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四、本次项目采用竞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五、领取资料 投标单位可于2017-11-22至2017-12-01,上午09:00到11:30,下午14:30到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花东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 |||||
六、竞投保证金 竞投人必须在2017-12-01日17:00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竞投保证金1400.00,并到花东镇政府三楼东会议室确认竞投资格。 | |||||
七、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 |||||
八、提交标书截止时间为2017-12-01日。 | |||||
九、经确认竞投资格并提交标书的竞投人请于2017-12-05日9:30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花东镇政府三楼东会议室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收据; (3)竞投资格确认书。 | |||||
十、其他事项 1、起租价:800元/月/宗(不含税),2、租金不递增,3、免租期5天,4、交易保证金1400元,在报名截止日前,竞投人要将交易保证金以转帐方式汇到经联社指定的如下帐户:①户名: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鸿鹤经济联合社;②开户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龙兴支行;③帐号:****************67;④款项来源:商铺竞投保证金;竞投人凭银行存款凭证原件到经联社开具收据;5、竞价规则:招标现场每举牌一次递增50元/月/宗。 | |||||
十一、联系方式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鸿鹤村 | ||||
联系人: | 花东镇交易中心 潘小玲 | 联系电话: | ***-******** | ||
花都区花东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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