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吴山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吴山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吴山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湘农综【2017】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郴州市北湖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郴州市北湖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2 工程名称: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吴山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3 项目投资:项目计划总资金532.0万元,其中:项目管理费26.0万元,工程管护费4.0万元,工程监理费9.0万元,设计费10.5万元,工程预备费23.17万元,实际纳入公开招标资金459.33万元(含财政评审核减116.24万元的新增工程项目)。

2.4 建设地点: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吴山村。

2.5 工 期:每个标段6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优良。

2.7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项目工程共分5个标段:改造中低产田0.35万亩,衬砌各类排灌渠道24条11.145km,桥、涵、闸、池等附属配套工程31处;新修机耕路12条4.77km; 新建山塘3座(新增2座)。(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其中:

一标段:工程造价880243.80元(QG05、QG06、QT05、QT06、QT07、QT08、QT09、QT10、JS04、JS05、JS06、JS07、JS08)。

二标段:工程造价899808.06元(QG04、QP01、QP04、QP05、QT09、QT10、QT11、QT12、JS03、JS09、JS10、JH02、)。

三标段:工程造价928128.29元(QG01、QG02、QG03、QP02、QP03、QT01、QT02、QT03、QT04、SZ01、SZ02、JS01、JS02)。

四标段:工程造价722747.60元(QG07、EX01、DX01、JH01)。

五标段:工程造价*******.33元(四亩田山塘、招旅山塘)。

三、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潜在的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5]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财农综[2012]5号文件),投标单位需具备水利水电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近36个月内(2014年11月-2017年10月)已竣工的类似工程经历(类似工程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农业部门基本粮田建设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国土整理工程、烟水配套工程等),并工程整体验收达到合格以上,还必须具有已竣工工程的相关证明(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和建设单位竣工证明和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完税证明)。

3.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财农综[2012]5号文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本项目临时建造师不适用),同时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具有近36个月内(2014年11月-2017年10月)已竣工的类似工程经历(类似工程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农业部门基本粮田建设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国土整理工程、烟水配套工程等),并工程整体验收达到合格以上,还必须具有已竣工工程的相关证明(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和建设单位竣工证明和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完税证明);

3.4法人授权委托人与项目负责人应为同一人,且从投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和工程结算,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项目负责人具有一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类似工程要求同上述第1.3条),签订合同和施工阶段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一致的,取消中标和施工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5近一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被限制招投标(包括投标人在上一年度参与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施工考核评比中,被暂停一年和被永久取消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和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网上报名。

四、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17年1121日至2017年1127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4.2 报名地址: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400元/份。

4.4 报名方式:①报名时必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委托给项目负责人)携带:有效单位介绍信(日期在报名有效期内)、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若可通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扫二维码情况的,可提供加盖鲜红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湖南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2017年5-10月的养老保险(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查询电话),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安全员证、施工员证、建造师类似工程经验证明(类似工程要求详见上述第3.2、3.3条);②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报名。

4.5报名时分标段: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参加其中一个标段的报名竞标。

五、资格审查、抽签入围方式

5.1 按湘财农综[2012]5号文件采用资格后审。

5.2 入围投标人:如果某个标段投标人数量超过6家时,则由招标人从其投标报名申请人中随机抽取6家投标人入围,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3 抽签入围时间及地点:即开标时间和地点。

六、本项目评标办法

根据《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招投标实施细则》规定,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

七、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

7.1.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

7.1.2、递交方式: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本单位总公司基本账户转人民币壹万贰仟到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帐户(注:转保证金时请写清工程名称,否则由此引起后果自负)。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郴州北湖支行

银行帐号:4305 0170 6136 0000 0110-0526

7.1.3、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2 11 10 时00分,地点: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 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7 开标室370 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或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委托给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建造师证原件。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建造师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czggzy.czs.gov.cn/)发布。

十、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北湖区财政局,电话****-*******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湖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郴州市骆仙西路2号北湖区政府4楼

联 系 人:龚建秋

电 话:****-*******/139*****77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骆仙路燕泉福邸二单元1710/1711房

联 系 人:贺女士

电 话:138*****78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田建设 高标准 郴州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