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用房建设招标公告
拘留所用房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发布登记表
公第 号
招标备案编号
建设单位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江城县拘留所用房建设项目
工程地址
江城县勐烈镇桥头村民委员会瓦洛村民小组对面团包
招标类别
施工
工程性质
新建
工程规模
2446㎡
投标人
资质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
是否资格预审
是
报名开始时间
2017年 11 月 21 日09时00分
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 11 月 27 日17时00分
报名地点
江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
联系人
高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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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条件
1、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居民身份证的彩色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彩色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往项目经理同时递交,否则资格申请文件不予接收。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将在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网进行查询),项目经理报名后不得更改)。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建筑相关专业技术职称。5、根据普住建建【2014】226号《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地建筑业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规定,企业注册地不在普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申请人,须到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办理入市基本信息登记证,省外企业须有入滇备案登记。
工程详细信息
建设面积约2446平方米,框架结构,包括拘留所民警办公室、拘留室、医务室等。
备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本项目为中小型工程项目,标准员配置需满足“云建标【2016】387号”及《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云南省施工现场标准员管理规程》(DBJ53T-73)的要求。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17年 月 日
招投标管理
部门审查意见
2017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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