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化(湘粤界)至博罗公路新丰至博罗段沥青招标公告
仁化(湘粤界)至博罗公路新丰至博罗段沥青招标公告
广东省仁化(湘粤界)至博罗公路新丰至博罗段
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广东省仁化(湘粤界)至博罗公路(下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4]269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工程发包人为广东省南粤交通仁博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入的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新丰至博罗段沥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取分段招标,分段建设管理的模式实施,本次招标的路段为广东省仁化(湘粤界)至博罗公路新丰至博罗段,起于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办会前大利峡附近,与在建的大广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往南经惠州市的龙门和博罗县,终于博罗县罗阳镇义和村,与已建的博深高速公路和广惠高速公路相接,路线总体为南北走向。
路线全长约108km,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120Km/h),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特大桥设计洪水频率为1/300,大、中、小桥、涵洞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地震基本烈度:Ⅵ度。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本项目新丰至博罗段路面工程所需沥青材料的采购,设2个标段。主要采购数量如下表所示:
标段 | 起讫桩号 | 规格 | 估算数量(吨) | 计划工期 |
CL-LQ3 | K376+440~K442+000 | A 级70 号石油沥青 | 16890 | CL-LQ3标和CL-LQ4标均为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具体实施供货期根据施工现场进度而确定 |
SBS 改性沥青 | 30981 | |||
CL-LQ4 | K442+000~K483+485.950 | A 级70 号石油沥青 | 13434 | |
SBS 改性沥青 | 19420 |
注:本表数量为暂定供应数量,不作为合同结算依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沥青生产厂家或其合法的经销代理商(供应商),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个投标人只能以一个基质沥青品牌授权参加本次投标;一个投标人同时提交多个授权品牌的将否决其投标。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见附件1。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本次招标中,同一单位可同时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每个单位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同一单位不同标段的投标文件,可采用同一套人员及设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if !supportFootnotes]-->[1]<!--[endif]-->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if !supportFootnotes]-->[2]<!--[endif]-->、管理关系<!--[if !supportFootnotes]-->[3]<!--[endif]-->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具备进场交易资格,办理详情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3.6在最新一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被评为AA级(材料供应单位)且按要求提交使用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申请承诺书的材料供应投标人,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签发免资格预审(在有效期内)材料供应投标人,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资质、人员、业绩、财务能力和履约信誉等)的前提下,直接通过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应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拟投标材料生产厂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
各投标人按要求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以下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可以只购买一份招标文件,但应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含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或(2)依法重新招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南粤交通仁博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平陵镇金龙大道龙门公路管理局平陵养护中心
邮政编码:516820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7*****412
邮 箱:renbogs@126.com
广东省南粤交通仁博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22日
<!--[if !supportFootnotes]--><!--[if !supportFootnotes]-->[1]<!--[endif]-->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if !supportFootnotes]-->[2]<!--[endif]--> 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if !supportFootnotes]-->[3]<!--[endif]-->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附 件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格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本次招标的材料类别。 2.生产能力:拟投标品牌生产厂家基质沥青年生产能力20万吨及以上;改性沥青加工日生产能力 1000吨及以上; 3. 仓储能力: 投标人应提供可用于本项目工程的仓库(自有或租赁)数量不多于2个且总容量不少于2万吨的广东省境内的沥青库。 4. 授权: a、投标人应是沥青生产厂家或其合法的经销代理商(供应商)。如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供应商),必须获得拟投标品牌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如投标人为沥青生产厂家,则无需提供授权书); b、投标人应自有改性沥青加工厂或获得改性沥青加工厂参与本项目的授权,改性沥青加工厂须位于广东省内。 5.投标人应提供申请投标材料2016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不少于独立的一份)。 |
注:
1、投标人须提供改性沥青加工厂授权书或自有证明。
2、沥青库自有或租赁,均应提供该沥青仓库的相应证明材料,该材料含能清晰反应仓库规模的相应证明、租赁协议或针对本项目的仓储意向租赁协议(协议中的租赁时间期限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供料时间)或自有产权证明。租赁沥青库租期应包含但不限于2017年12月~2018年12月。投标人拟投入使用的沥青仓库罐容须提供有资质检测单位所出具的罐容鉴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招标人保留到有关仓库核查的权利,一旦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将上报主管部门。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1、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 万元人民币; 2、所提供的营运资本不少于 2000万元; 3、近三年内总计营业收入人民币20000万元以上。 |
注:1、近三年以2014~2016年度为准,营运资本(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是按 201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计算得出。
<!--[if !supportLists]-->2、<!--[endif]-->应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主要提供但不限于近三年度的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同时提供最新一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中的财务报表附注。
3、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不允许超过三页或以上拼接成一页进行复印。
4、注册资金包括外币折合等同人民币,换算汇率以投标文件递交之日前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1、拟投标品牌销售业绩 近五年内在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累计完成供应A-70号道路石油沥青不少于5万吨,其中至少有2个项目且每个项目的供应数量均不少于2万吨。 2、投标人供应业绩 近五年内在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累计完成供应道路石油沥青或改性沥青至少2个项目,且每个项目均不少于2万吨。 3、改性沥青加工厂业绩 近五年内在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累计完成加工的改性沥青数量不少于2万吨。 |
注:1、近五年指2012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if !supportLists]-->2、<!--[endif]-->拟投标品牌销售业绩应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合同协议书③实际完成供应数量的相关证明资料(结算协议或支付凭证或验收意见或其它能够证明已完成供应的材料)。如拟投标沥青品牌业绩采用改性沥青供应业绩的,则改性沥青所采用的基质沥青品牌以及折算后的A-70号道路石油沥青数量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拟投标品牌销售业绩中的A-70沥青品牌和改性沥青加工所用基质沥青品牌应为同一品牌。
<!--[if !supportLists]-->3、<!--[endif]-->投标人供应业绩应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合同协议书③实际完成供应数量的相关证明资料(结算协议或支付凭证或验收意见或其它能够证明已完成供应的材料)。
投标人供应业绩应为投标人直接供应给工程承包人或项目工程发包人的沥青数量,生产厂家之间、经销代理商之间、生产厂家与经销代理商之间的供应业绩不予认可。
<!--[if !supportLists]-->4、<!--[endif]-->改性沥青加工厂业绩应提供:①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可以是沥青加工厂或其法人单位与相关单位签订的沥青加工合同)②完成加工的改性沥青数量的相关证明资料(结算协议或支付凭证或验收意见或其它能够证明已完成加工的材料)。
<!--[if !supportLists]-->5、<!--[endif]--> 上述业绩,如合同协议书与完成供应(或加工)数量的相关证明资料在数量方面不一致时,以数量低的为准。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最新年度在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广东省最新一年度无信用等级),在全国综合评价结果未被评为D级的企业。 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
注:1、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以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为证明材料,查询结果的原件应装订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可采用复印件或扫描件。
如果投标人使用同一套人员对本次招标的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允许投标人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原件(装入某一标段的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以及其他标段投标文件的正本均可以采用复印件或扫描件。
查询结果出具之日应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2个月内,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并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
2、查询范围至少应包括2014年7月1日至查询之日。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人 | 中级或以上职称,至少3年类似工作经验。 |
质检工程师 | 1人 | 中级或以上职称,至少3年类似工作经验。 |
注:附录5所要求人员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附相关承诺书,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双信封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标; e.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7.3款的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或(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 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 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 其之后。 (5)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 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9)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被国家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或取消投标资格或信用等级降低为D级等情况之一的。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电子文件(如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且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的查询记录有效。 (13) 如果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合法的代理证书或生产厂商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实质上满足本投标文件的要求。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1)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报价函及货物报价表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封面(或扉页)、报价函及货物报价表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投标人若填写货物报价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货物报价固化清单未对货物报价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4)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若需)。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信封商务技术文件的分值: 履约信誉:5分 第二信封报价(评标价)的分值: 评标价:95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报标函文字报价 (2)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确定 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 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21个球,一次性摇取3个球,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控制价×(1-下浮率) 招标人控制价、下浮率范围如下: 国产沥青(CL-LQ3标段):招标人控制价为********6元,下浮率范围为0%-2%(含界值); 国产沥青(CL-LQ4标段):招标人控制价为********4元,下浮率范围为0%-2%(含界值); 进口沥青(CL-LQ3标段):招标人控制价为********9元,下浮率范围为0%-2%(含界值); 进口沥青(CL-LQ4标段):招标人控制价为********6元,下浮率范围为0%-2%(含界值)。 (3)确定有效评标价: 有效评标价范围为:不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2%作为评标基准价。 备注: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基准价精确至个位整数。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2.2.4(1) | 材料供应方案建议书 | 0分 | ||||||
2.2.4(2) | 项目管理机构 | 0分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3) | 评标价 | 95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5-偏差率×100× 1.5;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5+偏差率×100×0.5。 注: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 | |||||
2.2.4(4) | 履约信誉 | 5分 | 1.信用等级分值(2.5分) AA、A、B、C级单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2.5、2.4、2.25、1.75分,信用评价中的单位类别应与所投标段类别一致。 2.履约情况:2.5分,当没有下列情况的,得满分2.5分。 2016年12月14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因公路工程材料供应行为,出现下述情形进行扣分,被: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或处罚一次,扣2分;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或处罚一次,扣1.5分;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 3.履约信誉得分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条款号 |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1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1 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1.2 评标组织 1.2.1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和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以下1.3 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 评审工作程序 (一)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的评审: 1.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资格后审); 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其他部分等因素分别评审打分。 3.澄清(如果需要); (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1)初步评审: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对第一个信封不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直接退回,不再开启。 (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基准价及评标价得分,进行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对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4)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
3.1.3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1.3款第(2)、(3)、(4)条修改为: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 |
3.3.1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3.1款修改为: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1)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则a-d步骤省略): a、在算术性复核中发现的算术性差错: b、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 c、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或所报单价增加或减少了报价范围; d、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修改了某些支付号的工程数量。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采用固化货物报价清单,则 a-d步骤省略): a、按本评标办法的规定对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 b、对于漏报的工程细目单价和合价或单价和合价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它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 c、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于多报的工程细目报价或工程细目报价中增加的部分报价从投标报价中予以扣除,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d、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与给定货物报价清单数量不符的工程数量进行更正,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
3.5 | 增加3.5 款“定标原则”: 3.5.1按上述评审办法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如果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当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合同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不尽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其名次: (1) 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对于信用等级为AA、A的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提交使用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申请承诺书,否则,A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A级对待、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B级对待); (2)以投标人最新一年度的注册资本金较高的优先。 (3)以投标人企业净资产较高的优先。 (4)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其名次。 3.5.2按照上述第 3.5.1 款原则对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排名,每标段按排名次序推荐出3 名中标候选人。 3.5.3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所投多个标段出现都被评为综合排名第一时,则选择该投标人在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高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原则,其它标段则自动失去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3.5.4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5.5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5.6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
评标办法正文内容参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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