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交警大队科目三考试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嵊州交警大队科目三考试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一.采购人名称:嵊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单一来源编号: dyly****************

三.采购项目名称:科目三考试系统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驾考系统是与交警驾考业务系统相关联的,其专一性、保密性较强,其他供应商的设备难以与现有考试系统相兼容,为确保驾驶考试服务中心驾考设备资源的整合互补和高效利用,本项目采购供应商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唯一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及精神,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为妥。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1555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张展


嵊州市公安局

董毓


嵊州市城南管委会

费樟军


嵊州市人民医院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经审议《嵊州交警大队科目三考试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的有关资料。论证悉:本项目的升级改造由原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的科目三考试系统基础上进行的,原考场的现有考试设备可重复利用,如采购其他供应商的科目三考试系统,原有科目三考试设备需报废重建,有增加本项目升级改造成本的风险。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至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嵊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联系人:宋大方

联系电话:137*****998

传真:

地址: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陈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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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考试系统 科目三 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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