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清新福建"港澳台旅游营销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2017"清新福建"港澳台旅游营销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旅游局
乙方:雄狮国际旅行社(上海)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RWZB[GK]*******的2017"清新福建"港澳台旅游营销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
2 | 2-1 | 包2-2017"清新福建"(台湾)旅游营销 | 其他服务 | 1 | 895900 | 雄狮国际旅行社(上海)有限公司 | 2017.10.1-2018.3.31 | 如标书售后服务所述 | 福建省旅游局 | 李秋芳/******** | 雄狮国际旅行社(上海)有限公司 | 150*****703 | ||||
合计: | 8959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拾玖万伍仟玖佰元整(¥8959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8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人才大厦;
4.3交付条件:审核通过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甲方委托乙方开展福建在台2017"清新福建"台湾旅游营销项目工作,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制定合作推广计划,包括台湾本地网站宣传推广、台湾公车宣传推广、台湾地铁宣传推广等,主要内容有:1、本案中所产生的宣传与运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有关的台湾市场宣传平台支持本案。2、主要合作项目包括:"清新福建"旅游在台湾整合营销项目:包含台湾本地网站宣传推广、台湾公车宣传推广、台湾地铁宣传推广、雄狮资源宣传等。3、执行内容:具体推广方案依本合同附件所示项目。4、执行费用:本次营销推广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议,乙方负责在台实际执行操作。5、执行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5月30日。。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是否邀请乙方参与验收:否验收方式:验收期次:1次;验收期次说明: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项目。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1)合同期内,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总服务费为人民币(小写)89.59万元,(大写)捌拾玖万伍仟玖佰元整,包含合同内容所有费用。(2)费用结算方式分为两次结算,合同签字盖章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发票,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笔费用即合同总金额的70%作为项目启动款,合计人民币(小写)62.713万元,(大写)陆拾贰万柒仟壹佰叁拾元整。(3)在全部项目投放完成后,乙方提供本项目结案报告,并经甲方(可以结合第三方监理报告)验收合格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发票,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剩余款项计人民币(小写)26.877万元,贰拾陆万捌仟柒佰柒拾元整。(4)甲方应按照上述要求按时将款项支付给乙方指定公司账户。(5)以上款项的支付应在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税票的前提下进行。。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在甲方未付清广告款之前均有效。。
10、违约责任
10.1甲乙双方应谨守合同规定,不得违约。如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10.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用,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0.3乙方未履行合同相关规定均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履行情况酌减应支付的费用,或请求返还已支付费用,或请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提交福州市仲裁委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甲方责任(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在本协议约定的推广期间内,负责总体的协调工作; 2、审定本项目方案和经费预算; 3、配合乙方实施本项目方案,并可提出合理安排; 4、审查、验收本项目效果; 5、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项目经费。14.2 乙方责任(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遵守中国及本项目活动开展地的有关法律法规,保证本项目活动实施过程合法合规,并符合活动开展地的传统习惯,并自行承担实施活动过程中违法违规及侵害他人权利所造成的损失; 2、保证全面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各项工作,配合甲方实现本项目的预期效果; 3、服从甲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排,执行甲方的正当指令; 4、接受甲方和甲方主管部门在本项目过程中的监督; 5、收取本协议约定的项目经费。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二份,送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建省旅游局 | 乙方: | 雄狮国际旅行社(上海)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东大路36号人才大厦9-11楼 | 住所: | 上海市闵行区绍虹路99号虹桥天地5号楼5楼 |
单位负责人: | 吴贤德 | 单位负责人: | 陳憲祥 |
委托代理人: | 151*****934*******"> ![]() 黄泽明 | 委托代理人: | 151*****102*******"> ![]() 李俊毅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50*****70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 |
账号: | 账号: | 4364 5975 0380 |
签订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人才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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