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运输招标公告
海螺运输招标公告
按照“太仓海螺运输招标“GY-********、GY-********、GY-********、 GY-******** 、GY-********”的要求,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选择具备经营能力较好、运输资质合格、保供和服务能力较强的运输单位进行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运输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基本概况
本次项目招标为五个标段,分别是粉煤灰、脱硫石膏以及矿粉的运输招标(具体详见以下招标量表格),第1、2标段运输协议期为2017年12月25日-2018年12月24日,第3、4、5标段运输协议期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2、招标量
标段 | 品种 | 包装方式 | 交货地点 | 数量(吨/月) | 运输方式 |
1 | 太仓华能粉煤灰 | 散装 | 太仓海螺粉煤灰库 | 约8750吨 | 汽运 |
2 | 太仓华能脱硫石膏 | 散装 | 太仓海螺石膏库 | 约1250吨 | 汽运 |
3 | 太仓玖龙粉煤灰 | 散装 | 太仓海螺粉煤灰库 | 约3500吨 | 汽运 |
4 | 上海宝钢矿粉 | 散装 | 太仓海螺矿粉库 | 约3000吨 | 汽运 |
5 | 张家港沙钢矿粉 | 散装 | 太仓海螺矿粉库 | 约3000吨 | 汽运 |
注:具体数量以实际承运量为准;太仓华能电厂粉煤灰和脱硫石膏数量以我公司参与太仓华能电厂招标结果确定,若未中标,太仓华能电厂两个标段作废;结算数量以招标人公司地磅过磅数量为准进行结算。
3、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达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营业执照、公路道路货物运输资质,并能提供本单位或税务部门开具的正规运输发票(合规、合法、有效、税率为11%的运输发票),无不良经营记录。
4.2、本次招标活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较强的运输能力,其中承运太仓华能电厂粉煤灰运输车辆不少于3辆,脱硫石膏粉不少于2辆(车辆必须自带自卸和防止漏料扬尘,脱硫石膏粉车辆必须为“环保型重型卡车”,具备自动封盖功能),玖龙电厂粉煤灰车辆不少于2辆,沙钢和宝钢矿粉车辆各不少于2辆;每标段车辆不得重复,且在以往运输过程中无不良记录,粉煤灰承运车辆高度不得超过4米。
4.3、投标运输单位必须列出用于对该业务承运的运输车辆的车号、载重吨位,且投标单位列出的运输车辆不得与其他投标单位重复(挂靠车辆须提供长期合作协议或承诺),甲方有权要求投标单位对其填报重复的运输车辆核实澄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4投标人必须保证运输车辆及人员进行人身意外保险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自有车辆要具备;因安全工作未做到位造成车辆及人员伤害,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4.5与太仓海螺在合作的供应商或股权结构中有含有同一股东关联人或同一法人的,不得参与本次运输招标。
5、本次招标运输费用为各五个标段至太仓海螺交货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运输成本(含装卸费、利润、税金)、保险费、油料价格变化、运输治超风险、公路计重收费及其他的所有费用。运价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在此承运运输业务合同履行期间,运输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方提高运输费用标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2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到公司财务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套100元。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或现金交款至招标人财务处(具体银行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太仓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建行陆渡分理处
6.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发售地点:太仓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办公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14时00分,开标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太仓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办公室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请于12月20日前(北京时间)以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向招标人缴纳人民币3.5万元(标段一)、0.5万元(标段二)、1.5万元(标段三)、2万元(标段四)以及3万元(标段五),分开缴纳,作为投标保证金,并确保到账,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后按招标文件规定无息退还投标人;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
8、现场勘察。
8.1为准确了解送货地点道路等通行情况,招标方决定组织参与已购买运输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一次现场实际勘察,各勘查单位需在现场勘查记录表确认;具体时间定于2017年12月5日9:00时,集合地点:太仓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8.2现场勘察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予承担,现场勘察过程中如若发生事故或人身伤亡,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8.3投标人必须参与现场勘察,并出具现场勘查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9、联系方式
名称:太仓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太仓市陆渡镇华兴路一号
联系人:高飞 许丹枫
2017年11月17日
太仓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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