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商务磋商-GW2017-SH742-核心存储软硬件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厦门公物-商务磋商-GW2017-SH742-核心存储软硬件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核心存储软硬件维保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行政区域厦门市公告时间2017年11月21日21:16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1日15:30
预算金额¥7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杜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采购单位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鹭江道318号鹭滨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2- *******
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傅小姐,电话:****-*******,传真:****-*******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核心存储软硬件维保服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核心存储软硬件维保服务

项目编号:GW2017-SH74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杜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鹭江道318号鹭滨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2-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傅小姐,电话:****-*******,传真:****-*******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电话:****-*******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GW2017-SH742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厦门市鹭江道318号鹭滨大厦
联系方式:0592-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电话:****-*******

采购项目名称:

核心存储软硬件维保服务

来源:

非市级

采购方式:

商务磋商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项目基本概况,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核心存储软硬件维保服务,1项

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 70 万元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磋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磋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磋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下午17:30时止,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邮寄购买的请将采购文件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厦门非矿支行

账 号:****************1

报名联系人:傅小姐,电话:****-*******,传真:****-*******

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100元/套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12-1 下午15:30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评审开始前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开标大厅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黄先生、杜小姐,****-**************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其他:

1、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若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完整的提供“①抬头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③地址、电话;④开户行及账号”等4项信息,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否则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一经开出,无法更换。

采购补充通知:


二、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1日 15: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7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保服务 软硬件 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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