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全智能立体停车库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霞浦县全智能立体停车库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霞浦县全智能立体停车库建设PPP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霞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霞浦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11月21日22:59 |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 2017年12月13日11:00 | ||
资格审查日期 | 2017年12月1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杨、小许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779 | ||
采购单位 | 霞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太康路10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魏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台江区中平路203号外滩一号11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杨、小许****-********、180*****77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霞浦县全智能立体停车库建设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霞浦县全智能立体停车库建设PPP项目
项目编号:YTXMZB字[2017]第FZ015(招)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杨、小许
项目联系电话:****-********、180*****779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霞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太康路105号
联系方式:魏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杨、小许****-********、180*****77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中平路203号外滩一号1101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780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7年11月22日 09:00至2017年11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中平路203号外滩一号1101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补充事宜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补充事宜
四、审查标准、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7-12-1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3日 11: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霞浦县九大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二层)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说明
霞浦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对霞浦县全智能立体停车库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PPP项目”)进行建设,霞浦县全智能立体停车库建设PPP项目已经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通过,经霞浦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106号 批准并原则同意本PPP项目的实施方案。由霞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及招标人,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霞浦县全智能立体停车库建设PPP项目
2.2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3 项目概况及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8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6356.39万元(含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299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75.26万元,基本预备费476.95万元,建设期利息291.4万元。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含2个停车库项目的建设, 具体范围以本项目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1)松城街道停车库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4486.14 平方米(6.729 亩)。总建筑面积14850.5平方米,其中机械停车库建筑面积 11014.2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943.02 平方米,其中机械停车库占地面积847.25平方米,容积率为 0.86,建筑密度为 43.3%,设机动车车位300 个,非机动车车位750平方米(500个*1.5平方米)。
(2)粮食局停车库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502.46平方米(2.254 亩)。项目总建筑面积3198.5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417.43平方米,其中车库占地面积262.63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 2888.93平方米,设备管理用房占地面积154.8平方米,两层的设备用房建筑面积309.6平方米。建筑密度为 27.7%,设停车位113个(其中机械停车位102个,地面车位11个)。
(3)项目主体建筑是垂直升降类和平面移动类立体停车库、商业配套以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2.4 建设内容
(1)松城街道垂直升降类立体停车库项目:
停车库类型:十三层垂直升降类立体停车库,停车位数量:300 个,商业配套及室外配套工程包括绿化、道路、室外管网工程。
(2)粮食局地块平面移动类立体停车库项目:
停车库类型:十一层平面移动类立体停车库,停车位数量:113 个(其中机械停车位102个,地面车位11个),商业配套及室外配套工程包括绿化、道路、室外管网工程。
2.5 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包括全智能垂直升降式和平面移动式机械立体车库、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商业配套以及绿化、室外道路工程、管网等配套工程的投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
2.6 项目运作
①霞浦县人民政府授权霞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机构和招标人。
②由项目实施机构和中标社会资本方双方共同签署《霞浦县全智能立体停车库建设PPP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以约定中标投资人按要求的时间成立项目公司等事项。
③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霞浦县全智能立体停车库建设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和合作协议中约定的有关内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风险。
④本项目建设期内由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形成的项目资产,本项目运营期内因更新重置或升级改造由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形成的项目资产,以上2类项目资产所有权归属政府方。特许经营期内项目运营权及收益权归属项目公司。项目建成后由项目公司通过“使用者付费”回收投入,自负盈亏。
2.7 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以货币方式认缴,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全资成立。
②注册地为霞浦县,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2.8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由社会资本方自筹,其余资金来源由社会资本方通过项目公司融资解决。
2.9 特许经营期:不高于28年,其中建设期2年(含试运营)。
2.10 投资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
2.11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设计及招标文件规定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有权部门的检验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企业独立法人,均可向本项目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 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本项目。
3.3 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3.3.1投标申请人单位均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3.3.2 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十一层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和不低于十三层垂直升降机械式停车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改造、维修)。(须提供制造许可证和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其中一方须同时满足本条款要求。
3.4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作为参与方至少承接过1个(单个合同)400个车位以上的平面移动类或垂直升降类立体车库的建设项目。
注:“近五年”指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资格预审评审时间止,下同。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其中一方须满足本条款要求,业绩认定至少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中标公告网页截图打印件或检验(验收)报告复印件)和业绩合同复印件。若上述材料无法证明完整信息的,可额外提供其他能证明业绩的文件并加盖公章。所提供文件如不能详细看清以上内容或未完整提供的,则视为无效投标。原件开标现场备查。
3.5 投标申请人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等状态,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且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注:若组成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本条款要求
3.6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需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两个月内投标申请人出具的针对投标申请人单位三年及以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资格预审文件。
注:若组成联合体申请时,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本条款要求。
3.7 若投标申请人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其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投标申请人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5.申请报名和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11月22 日至2017年11月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携带下述资料到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中平路203号外滩一号1101室)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2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标申请【见附件】,否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接受报名。投标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下述资料完成报名手续:
(1)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原件,见附件;
(2)投标申请人对其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若组成联合体申请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如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组成联合体申请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关于同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文件(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原件(若组成联合体申请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5)投标申请人提供符合本章第3.3.1项和第3.3.2项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若组成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复印件须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6)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符合本章第3.4项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7)投标申请人概况和联系方式(若组成联合体申请时,只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3上述资料均应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上述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和地点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逾期或报名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3 日上午11时00分,提交地点为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霞浦县九大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二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资格预审保证金
资格预审保证金的提交:以银行保函或现金形式进行提交。
7.1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
①银行保函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②银行保函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将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原件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袋中,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交付给招标人代表;
③银行保函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小写:¥80万元)。
7.2以现金形式递交的:
①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②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申请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③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小写:¥80万元)。
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项目名称 [霞浦县全智能立体停车库建设PPP项目投标保证金],名称可简写。
④投标保证金银行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开户名称:霞浦县农村社会服务联动中心
帐 号:9060 4100 1001 0000 1488 11
7.3投标保证金递交注意事项:
(1)资格预审保证金应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或开具银行保函。
(2)若组成联合体申请的,资格预审保证金可由联合体任一成员按照上述要求提供。
(3)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有效期至少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应保证保函合法有效,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的资格预审保证金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自动转为第二阶段投标时的保证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的资格预审保证金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投标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霞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太康路105号;
电 话:****-*******;
联系人: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中平路203号外滩一号1101室;邮 编:350009;
联系人:小杨、小许。
附件:《投标申请》格式
投标申请
招标编号:YTXMZB字[2017]第FZ015(招)号
项目名称:霞浦县全智能立体停车库建设PPP项目
致:霞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在了解霞浦县全智能立体停车库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同意按照公告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标申请,并作如下承诺:
1、本投标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所有材料及投标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资格预审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同意参与本项目投标。
4、我方确认,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以下内容适用于投标申请人为独立投标人情况:)
申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年月日
(以下内容适用于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情况:)
牵头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成员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年月日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霞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补充事宜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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