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美溪水土流失整治招标公告

凤美溪水土流失整治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HFZ2017-032号
开标时间:2017-12-12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平潭县平原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第1章投标邀请书

平原镇凤美溪水土流失整治项目(/ 标段)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 DHFZ2017-032号

致:福建五江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福建一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水利电力工程处、南平市中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原镇凤美溪水土流失整治项目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以岚水保审〔2017〕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平潭县平原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原镇凤美溪水土流失整治项目;

2.2建设地点:平潭县平原镇;

2.3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审核价为*******元,K= 8% ,发包价为*******元。河道护坡规模两侧共计972m ;清淤范围长486米 ;

2.4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按平潭综合实验区平原镇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护岸工程专项设计报告)的施工图纸内容为:972m护岸的石笼护坡、护岸绿化、486m清淤及相关的临时便道、围堰等工程;范围包括平潭综合实验区平原镇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河道护岸石笼护坡、河道清淤、便道、围堰、护岸绿化。

2.5 标段划分:/ ;

2.6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以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的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 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注: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6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7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持有合格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以通过区交易平台(www.ptggzy.gov.cn)免费预览招标文件,拟参与投标的请于2017年11月23日09时00分至2017年11月29日17时30分登录区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提交后,投标人可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通过区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和图纸,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注: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时需进行登录账号操作(未注册的投标人需进行注册登录),具体操作流程可在http://www.ptggzy.gov.cn/zygg/1111.jhtml下载《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操作手册》或咨询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区交易平台将为投标人生成报名回执,本项目实行纸质评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执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报名回执到开标现场核验,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招投标人未通过区交易平台进行报名的,将无法有效参与投标。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简易招标办法)(参照闽发改法规﹝2016﹞5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和《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的通知)。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叁仟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投标人自行选其中1家银行)

帐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帐号

备注:投标保证金可存入以上任意一个账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DHFZ2017-032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 年12月12日10时00分,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七号楼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委托时)及报名回单到场核验登记。

7.2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平潭县平原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平潭县平原镇官井街80号平原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30400 联 系 人:吴兆敏

电 话:****-********移动电话:136*****866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

邮政编码:350001 联 系 人:阮雯婷

电 话:0591-87814113 移动电话:18359363999

监督单位: 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联系电话:0591-231558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整治 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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