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制服制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制服制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现就《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制服制作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采购人名称: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制服制作项目

  三、招标编号:07N01-8H-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四、招标内容及要求:

  本次招标采购是由河南省国家税务局为所属税务系统税务服装统一换装而进行的采购。通过公开招标每一包确定一个中标供应商在中标价格有效期限内完成服装制作和相关服务。

  1.招标货物分包及数量:

  本次服装制作项目共分为六个包,分别为:

  第一包,项目编号07N01-8H-9A-河南省国税局:税务短袖夹克大约42766件、

  税务夏裤大约35120条、税务女裙大约7646条;

  第二包,项目编号07N01-8H-9B-河南省国税局:税务外穿长衬衣大约42766件、

  税务内穿长衬衣大约40810件;

  第三包,项目编号07N01-8H-9C-河南省国税局:税务春秋服,大约42766套;

  第四包,项目编号07N01-8H-9D-河南省国税局:税务冬服,大约40810套;

  第五包,项目编号07N01-8H-9E-河南省国税局:税务防寒服(温区),大约22361件;

  第六包,项目编号07N01-8H-9F-河南省国税局:男女腰带,大约44722件。

  上述各包服装制作的采购数量为参考数量,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数量变化的因素,合同数量以实际需求量为准。

  2.招标范围:上述服装的制作及相关服务。

  3.交货时间:合同签署后60天内。

  4.中标价格有效期:中标价格有效期到2010年12月31日止。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市、区、县税务局所在地。

  投标人应对上述六个包的服装制作分别进行投标,可以投多个包,但最多可以中1个包(第一、第二包可以兼中)。每一包必须单独制作投标文件。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投标人(供应商)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同时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第一包-第五包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500万元(含),第六包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

  2.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第一包-第五包投标人须具有训练有素的量体队伍,能够满足本次换装工作的要求;

  4.月生产能力在5万套(件)以上;

  5.第三、第四包投标人必须具有较先进的西服制作的生产线和设备;

  6.2004年以来有税务、工商、公安、检察院、法院、铁路、银行等行业制服制作业绩;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代理商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开标日期:2007年11月2日9:30时(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2007年11月2日9:30时(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郑州市开来酒店三楼中兴会议室(郑州市丰产路111号)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每包交纳人民币5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或银行汇票等形式交纳。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每包交纳人民币3000元作为投标样品检测费用。样品检测费用可以采用现金、或银行汇票等形式交纳。未交纳投标样品检测费用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供应商)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时间为公开发标后5日内。

  4.投标人(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到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进行登记备案并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未登记备案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

  登记备案时投标人(供应商)必须提交或出示以下相关的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2004年以来税务、工商、公安、检察院、法院、铁路、银行等行业制服制作合同原件。

  5.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07年10月11日至11月1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周六、星期日除外)

  6.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河南省国家税务局513房间(郑州市丰产路111号)

  7.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每本,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7.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八、采购人相关信息:

  地点:郑州市丰产路111号

  联系人:张书勤刘娜

  联系电话:0371-****************

  传真:0371-********

  邮政编码:450008

  开户银行:中行花支开来分

  (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投标样品检测费用)

  户名: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账号:****************01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七年十月十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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