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二道区民政局长春市二道区2017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市二道区民政局长春市二道区2017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二道区2017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二道区民政局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11月22日09:4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11月22日09:00至2017年11月28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街3号)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2月18日13:30 | ||
开标地点 |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经理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二道区民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二道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庞宁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深圳街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经理****-******** | ||
附件: | |||
附件1 | 二道民整改救灾物资公告.docx |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二道区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二道区2017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2017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DZB-ED********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二道区民政局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
联系方式:庞宁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经理****-********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深圳街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3各标段。
长春市二道区2017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一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ZDZB-ED********/1
长春市二道区2017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二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ZDZB-ED********/2
长春市二道区2017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三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ZDZB-ED********/3
2.2招标内容:
长春市二道区2017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一标段)
序号 | 品名 | 材质 | 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迷彩服 | 攸卡或帆布 | 套 | 1000 | 救灾物资储备 |
2 | 迷彩胶鞋 | 帆布面、橡胶底 | 双 | 1000 | 救灾物资储备 |
3 | 棉大衣 | 1、攸卡布、白棉花 2、PVC防雨布料、丝绵 | 件 | 550 | 救灾物资储备 |
4 | 迷彩雨衣 | PVC面料 | 件 | 400 | 救灾物资储备 |
长春市二道区2017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二标段)
序号 | 品名 | 材质 | 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给养器材(连) | 吕、钢、铸铁 | 套 | 5 | 救灾供应熟食炊具 |
长春市二道区2017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三标段)
序号 | 品名 | 材质 | 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移动照明 | 发电机+升降机+灯头 | 台 | 10 | 临时救灾点照明 |
2 | 强光手电 | 个 | 20 | 夜晚查灾使用 |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中标之日起15天内供货完毕。
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3.产品须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部门或具有省级以上检验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4.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5.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6.投标人须具备本地(长春市内)化售后服务能力,在长春市内设立办事处或售后服务机构(报名时须提供证明材料)。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投标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包含企业、企业法人、被授权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需在投标报名时间期间内,否则无效。9.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1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13.本项目三个标段不允许兼投兼中。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22日 09:00至2017年11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街3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8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8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近三年(2014年-2016年)类似项目业绩一项(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5)长春市内设立办事处或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6)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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