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道城市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安装工程的 招标公告

长安大道城市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安装工程的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长安大道城市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安装工程已由垫江县发改委以垫江发改委发[2017]1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垫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垫江县长安大道城市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安装工程。
2.2建设地点:垫江县长安大道城区路段道路
2.3工程规模:该项目建设范围为长安大道全线城市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安装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隔离系统,道路中央采用水泥隔离墩隔离,上部穿管,刷漆(蓝白相间);交通标志,包括路口掉头标志、禁止通行和靠右行驶标志等;交通标线,补划地面交通标线及其他相关部分。项目总投资约66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570.71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图纸及图说、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说明、补遗、答疑等所有项目相关资料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1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并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整,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时间为准)
6.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垫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11 月 17 日




标签: 安装 交通安全设施 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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