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招标公告
2017年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招标公告
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项目
招标公告
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决定对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项目。
1.2招 标 人: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
1.3招标范围:对张烟公司2017年度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项目进行鉴证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
1.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5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后90天(日历天)内完成本次鉴证服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
2.2具有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
2.3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具有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8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3.2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单位如在报名阶段、招投标阶段发现招标部门及招标代理有违法违纪行为,可向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进行投诉,投诉电话****-*******、*******。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2 月 12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张家口市金桥宾馆二楼会议室 。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口市钻石北路 地 址: 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联 系 人: 孙志强 联 系 人: 杨海涛
电 话: ****-******* 电 话: ****-********、13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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