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龙湖金融中心一区、二区项目地下车库地坪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郑东新区龙湖金融中心一区、二区项目地下车库地坪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龙湖金融中心一区项目已经豫郑郑东房地【2015】03318号,二区项目已经豫郑郑东房地【2015】03320号核准备案。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中交(郑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地下车库地坪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龙湖金融中心一区、二区项目(不含C4-03地块)选址位于郑东新区龙湖湖心区域,总建筑面积约278587.76平方米。写字楼共计3栋,地上13层、地下三层;商业楼2栋,地上局部四层、地下三层
2.2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龙湖金融中心一区、二区项目地下车库地坪工程施工
2.3 招标编号:HNYD2017-076
2.4 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所有地下车库地坪(含设备间)工程深化设计、材料供应、施工、检测、技术服务和培训、相关文件的提交、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服务等。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地坪及地面划线工程的材料供应、施工、检测、调试、技术服务和培训、相关文件的提交、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服务等;施工图纸的深化设计;指导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本次招标范围内的预留预埋工作,对预留预埋的位置进行确认;配合完成与其他专业承包单位交界面的预留、预埋、收口、调试工作;配合整体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创优工作;为保证竣工验收而需完成的其他工作。
地坪及地面划线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基层处理、界面剂、钢纤维砼找平层、环氧地坪、水泥基地坪、坡道、车位线、编码喷号、交通划线等。
2.5 建设地点:郑东新区副CBD湖心岛
2.6 标段划分:龙湖金融中心一区项目(C4-11、C4-12、C4-31地块)为第一标段;龙湖金融中心二区项目(C4-04、C4-21地块)为第二标段。两个标段可以兼投,但不能兼中。
2.7 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但总工期天数不变。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合格;配合总包单位整体工程获得 “中州杯(省优质工程)”,其中C4-11地块配合获得鲁班奖。
2.9投资额:两个标段共约24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黑名单并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时间2月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
3.2 投标人近年(自2013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单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时间为准)承建过一项以上(含一项)单份合同额≧100万元或面积≥1万平方米且已通过竣工验收的类似项目面层水泥基自流平地坪施工工程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竣工验收单(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合同付款发票底联、银行付款对账单(合同付款发票底联、银行付款对账单报名时携带复印件,开标时携带原件)为准。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类似项目业绩:地下空间、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室内停车场、地下车库、室内车库等水泥基自流平工程。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于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1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一套至4.2所列报名地点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处理事务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在该单位2年及以上缴纳社保的证明。携带前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携带前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结果;携带前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携带前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携带前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企业工程业绩,提供合同、竣工验收单(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合同付款发票底联、银行付款对账单的原件,提供发票底联和银行付款对账单金额均不得低于合同额的60%;携带前述资料的原件(付款发票底联和银行付款对账单报名时不带原件,开标现场须验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7)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居民身份证;项目经理没有担任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盖公章);携带前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携带前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9)投标人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时间2月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
(10)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本项复印加盖单位章)。携带前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备注:上述材料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资格;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2报名地点: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路与东风路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楼)
5、资格预审方法
如果一个标段报名的投标单位数量在7家以上时,招标单位保留资格预审的权利。如果一个标段报名的投标单位数量少于等于7家时,本标段招标不进行资格预审,在评标时进行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到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郑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与东风路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楼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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