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第三期计算机、打印机协议“二次竞价”通知
丽水市第三期计算机、打印机协议“二次竞价”通知
丽水市计算机、打印机协议供货“二次竞价”各报名供应商:丽水市2007年度计算机、打印机协议采购项目,第三期“二次竞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三期“二次竞价” 报价文件递交于2007年11月15日下午14:00时截止。 二、第三期竞价时供应商应依据“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计算机、打印机项目二次竞价报价暂行规则”要求提交书面文件和电子文档,书面文件及电子文档内容必须一致,任何不一致的“二次竞价”报价文件,采购中心有权拒绝。 三、针对第二期公布的计算机、打印机型号(不包括彩色激光打印机)价格如存在停产、更新、新增等情况,各品牌第一协议供应商应于2007年11月8日11:00分前,以书面形式和电子文档向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该品牌增减型号建议(不能提交特供机型),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以备核查。 四、采购中心计划于2007年11月9日公布第三期计算机、打印机“二次竞价”型号配置表,各供应商应及时查阅“丽水采购与招标网”。“二次竞价”各报名供应商如有异议,请于2007年11月12日上午17:00前将书面意见提交至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议新增型号需提供证明材料),逾期将视为认可。 五、依据“二次竞价报价暂行规则”规定各品牌第二期协议供货商,在第三期必须参加该品牌的报价,且报价应等于或低于上一期的报价。 联系人:刘晓华 联系电话:******* 二○○七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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