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人民医院电梯设备

浙江省丽水市人民医院电梯设备

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浙江省丽水市人民医院和龙丽丽龙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的委托,对其电梯设备进行政府采购。该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于2005年5月24日9:00(北京时间)召开竞谈会。因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只有二家,不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重新报名,原已报名的参谈供应商的报名仍有效,可在本次报名截止时间前来采购中心凭报名发票换取新的竞谈文件。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1.采购编号:LCT******* 2.采购项目:浙江省丽水市人民医院电梯设备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4.参谈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4.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竞谈所采购货物的厂家商家。即:电梯制造厂商或其授权的电梯经销商; 4.2同类产品在浙江省近三年内应有销售业绩,并在丽水市或温州市、金华市有相应的售后服务机构; 4.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4.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7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购买竞谈文件时间:2005年5月30日-6月3日,每天8:00-11: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竞谈文件价格:300元人民币,售后恕不退还。 7.竞谈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8.购买竞谈文件地点: 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 9.竞谈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5年6月15日8:40(北京时间)。 10.竞争性谈判时间:2005年6月15日9:00(北京时间)。 11.竞争性谈判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12.网址: www.lscgzb.com 或 www.lishui.cn13.联系方法:联系人: 程小姐 叶女士(报名)

联系电话:****-******* *******(报名)

各报名参谈(采购编号:LCT*******)的供应商:采购中心于2005年5月25日收到丽水市龙丽丽龙高速公路莲都段建设工程指挥部“关于电梯设备暂缓三个月采购”的报告。采购中心经研究决定,尊重该单位的要求,现对以下事项明确如下:1、该单位电梯设备重新组织采购时,原报名供应商(采购编号:LCT*******)报名有效。2、由于暂缓采购引起的投诉由该单位负责。3、各报名参谈供应商如对此有异议的,请于2005年6月2日前以书面的形式送达采购中心。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200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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