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XTC-******* 招标内容: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农业部信息中心的委托,对“金农工程”一期国家农业数据中心硬件平台—系统集成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根据财政部《关于农业部信息中心等单位采购进口产品的复函》(财库便函[2008]679号),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投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资金来源:政府拨款 2、采购内容及工期要求: 采购内容:在金农工程一期总体设计方案基础上,为“金农工程”一期国家农业数据中心硬件平台—系统集成项目提供设备供货、系统集成、技术培训等服务,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说明及服务要求》。 工期要求:(1)本项目下采购设备的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货后30天内完成系统安装调试。 (2)系统集成建设:要求在机房搬迁项目实施完成终验后45天内完成系统集成建设任务。交货地点为国家农业数据中心机房。 交货地点:国家农业数据中心机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大于等于人民币2000万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需通过2007年度年审。 3.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06年至今参加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3.4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认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需在北京注册或在北京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且在北京有足够的可满足要求的技术人员(附相关文件),或者可以提供本地化技术支持和服务。 3.6投标人项目团队必须有服务于政府部门信息化工作的丰富经验,了解政府部门的业务流程,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认同为政府部门进行信息化服务的模式。 3.7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技术类高级职称。且中标后,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变更。 3.8投标人必须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金农工程一期系统集成及运行维护期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等服务的义务。 3.9投标人必须具有本项目所投产品原厂商的有效授权。 3.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自2008年12月30日起,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前台。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09年1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届时请各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9层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100044 联系人:王艳秋、马锋 电话:***-********转362/358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户名: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号:71110-1-01-826-001291-04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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