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物品集中(第一、二包)招标公告

大宗物品集中(第一、二包)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本级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大宗物品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大宗物品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M-****************03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鑫国、王秋凌

项目联系电话:***-************************(前台:********)传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右安门东街七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鑫国、王秋凌***-************************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3号楼9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需求:为加强对全局干职食堂、罪犯食堂和罪犯采买的管理,依法依规开展此项工作,我局决定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供应商,力求规范采购行为、获得价格优势、提高服务质量、保证食品安全、维护干职和罪犯的合法权益。

第一包:为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机关及其在京各下属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生活物资及配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二包:为位于天津市宁河区境内的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各下属机关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生活物资及配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注:“包”为最小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可以投一包,也可以投多包,但不得仅对一个分包内部分品种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22日 09:00至2017年11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站H口出,向南200米)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每本人民币6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3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3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会议室(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站H口出,向南200米)

七、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编号:BJJQ-2017-975-01、02

进口产品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第一包预算金额:人民币5300万元

第二包预算金额:人民币3200万元

最高限价: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均价为基础,蔬菜及禽蛋类的最高上浮百分比为10%,其余各类货物的最高上浮百分比为5%。

面向企业类型: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标书款银行账号:户名: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382136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0025

财务电话:***-********

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5、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6、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以及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6、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7、进口产品管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宗物品 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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