胰岛素泵等医用设备招标公告
胰岛素泵等医用设备招标公告
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受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胰岛素泵等医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胰岛素泵等医用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STBN-SCC-2017-25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付江
项目联系电话:02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土桥大道五峰山路2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彭付江 027-********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新凯大厦9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受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胰岛素泵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其中“高档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系统”于2017年10月17日进行了首次招标失败,现进行第二次招标。欢迎合格潜在投标人就下列设备及服务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TBN-SCC-2017-256
二、招标内容: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胰岛素泵等设备采购项目,具本分包情况如下: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预算单价(万元)
合计
(万元)
一
高档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系统
1
110
110
二
制剂室生产设备一批(预算35万元)
槽型混合机
1
3.49
35万元(投标人须分项报价)
片剂数片包装机
1
7.09
热风循环烘箱
1
4.97
软膏灌装机
1
1.4
糖衣包衣机
1
2.69
稀配锅
1
0.3
旋盖机
1
0.49
旋转式压片机
1
9.49
摇摆式颗粒机
1
2.78
整粒机
1
2.18
三
胰岛素泵
5
6.5
32.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 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表。(仅针对医疗设备)
3.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本项目各包均自为一个的整体,投标人需就各包整体性投标。
4.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经济纠纷、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5. 投标人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网页查询结果);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与分包。
四、招标文件获取: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9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整(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和社保证明(所在单位与投标企业不一致的社保证明无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设备需要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无不良记录和违法记录截图(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及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设备需要提供)、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盖鲜章)(医疗设备需要提供)到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每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本项目不办理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4日09:00 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和未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一律拒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新凯大厦9楼905室。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递交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账户: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 5612 5752 3950
行 号: 840368-11751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武汉市体育馆支行
九、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话/传真:****-*******
2、采购代理机构: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彭付江
电话/传真:027-********、027-********-***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新凯大厦902室
邮 编:430071
附: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人姓名),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代理人,以我公司名义购买 (招标编号)招标文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附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 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表。(仅针对医疗设备)3.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本项目各包均自为一个的整体,投标人需就各包整体性投标。 4.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经济纠纷、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5. 投标人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网页查询结果);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与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23日 08:30至2017年11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新凯大厦602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新凯大厦905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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