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辅助材料集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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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名称: | 中国电信上饶分公司2017辅助材料集中采购项目重新比选公告 | |||||||||||||||||||||||||||||||||||||||||||||||||||||||||||||||||||||||||||||||||||||||||||||||||||||||||||||||||||||||||||||||||||||||||||||||||||||||||||||||||||||||||||||||||||||||||||||||||||||||||||||||||||||||||||||||||
标包内容说明: | 中国电信上饶分公司2017辅助材料集中采购项目重新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上饶分公司2017辅助材料集中采购项目,(比选编号:DXBX********3),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批准(以下简称中国电信上饶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比选人,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比选公告于2017年9月14日在(http:///index.html)、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42.99.33.233:8001/ESCM/account/login.do)上同步发布。由于合格参选人不足规定人数,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比选管理办法》及比选文件规定,本次比选失败。现重新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本项目的比选人为中国电信上饶分公司,现委托江西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重新公开比选 1. 比选范围 1.1 比选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比选项目。 1.1.1预估估摸:暂估约为人民币95万元(含税); 1.1.2合同有效期:本次集中比选的结果执行期暂定一年,以实际执行量达到预估量90%且不超过110%为准(如果一年后未达到90%的,执行完90%时结束,一年内超过110%的,执行完110%时结束); 1.1.3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
1.2 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 3个,每个中选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当合格的参选人为4人及以上时评审委员会推荐前4名合格参选人为中选候选人并标明排名顺序,比选人从中依次取前3名为各份额的中选人。 份额:中选人数量为3人时,其中选份额依次为50%、30%、2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 50 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经营范围许可,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对于未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比选公告发出日前的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的相关证明。(参选时提供复印件证明文件,同时准备好原件备查、能在评选委员会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提交,但法律法规等规定不需原件的除外,以下同); 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例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书或税务登记证副本加盖国税部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以前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联; 2.3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 2014 年以来承揽过光电缆接线筒、光纤固定连接器(皮线光纤热缩管)、皮线光缆保护盒、镀锌钢管的成功案例(提供合同或订单,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合同或订单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最终用户验收证明及其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的相关业绩; 2.4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 2.5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未有因以前的履约表现被比选人或比选人上级单位或对比选人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管部门限定后尚处于不得参选期限内的法人禁止参加;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无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得参选的情形; 2.7 本项目 接受 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针对本项目各产品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原件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打印制造商经营范围;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比选文件获取 4.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1月23 日至 2017 年11 月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分至 12 时 00分,下午14 时 30分至 17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丁公路38号 。 4.1.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参选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联系电话、邮箱,公司开票信息、账户信息等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 4.1.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 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参选人承担。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 2017年11月29日9时30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江西省上饶市带湖路96号3楼会议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参选人需在本项目规定的递交纸质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提供光电缆接线筒(24芯)、光纤固定连接器(皮线光纤热缩管圆形)、镀锌钢管80#(0.2米长、接头)、Φ20三通、接头、弯头、20#线卡各一个样品,未提交否决其参选。 8. 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江西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丁公路38号 邮 编:330002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181*****953 电子邮件:181*****953@189.cn 汇款信息如下: 帐户名称:江西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南昌市北京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1502 2060 0930 0209 812 比选代理机构:江西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 11 月 |
标签: 辅助材料 国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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