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泾灵新村盛达、金勇养殖园区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灵武市泾灵新村盛达、金勇养殖园区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
1、本招标项目灵武市泾灵新村盛达、金勇养殖园区供水工程己由灵武市发改局以灵发改[2017]18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武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为国拨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新村;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打2眼机井,新建2座井房30.02平米(配套水泵),敷设管道5.3公里,砌筑600立方米高位蓄水池1座。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4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投标企业近三年内有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外省进宁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提供宁夏分公司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根据相关规定,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到企业注册地和工程所在地(灵武市)检察机关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允许他人代办;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查询时限至少为查询记录出具时间前三年,且查询记录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同时,投标人还必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和灵武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查询记录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灵武市信访局出具的无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证明(查询记录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
3.3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被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银住建发[2015]107号发布的“关于2014年度建设行业违规企业处罚及信用评定情况的通报”中信用评定为A级的54家建筑施工企业,被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宁农工小组办发[2015]3号发布的“关于2014年度全区农民工和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不诚信企业名单的通报”中35家建筑施工企业,被《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4年银川市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例通报》银农民工领【2015】10号文件规定的企业,银住建发【2016】402号发布的“关于对2015年度银川市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单位(第二批)的处理决定”的10家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31 日至2017年11月 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携带报名资料在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进宁北街86号)四楼招标部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资质的原件扫描件: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外地企业还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注册证、执业证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无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证明。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四楼招标部(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进宁北街86号)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下午15时00分,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招标人:灵武市市水务局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39*****633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0*****62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次招标公告在《灵武市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公布。(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以上网站一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工 联系电话:1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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