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塅民居保护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沙塅民居保护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石城县沙塅民居保护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石城县沙塅民居保护维修工程招标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一、招标单位:石城县博物馆
二、工程名称:石城县沙塅民居保护维修工程;
三、工程地址:石城县;
四、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五、工程规模:本工程约161万元;
六、施工工期:共90日历天;
七、招标内容:石城县沙塅民居保护维修工程;
八、招标方式:采取报价承诺竞标方法(按石府发[2017]1号文件规定额度选用招标方式);
九、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投标人要求:
(1)投标企业资格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建造师)或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从业资格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并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报价响应承诺函(见附件)。
(3)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须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材料.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开标时间与地点:参加投标的企业,须在2017年12月13日10时00 分前至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进行投标。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3日10时00分。
十三、其他事项
1、参加投标的企业投标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具体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本工程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佰陆拾壹万壹仟叁佰零陆元整(*******元)。
3、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5%,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
4、本工程招标代理费为:壹万伍仟元整,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本工程场地费壹仟贰佰元整由中标人支付。
5、如因招标人原因引起招标活动时间的变动,招标人将以书面的形式发布给各投标人。
6、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为自动弃权。
7、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12月1日。报名时须缴纳招标资料费400元,(售后不退);报名地点:赣州市章贡区瑞金路紫金大厦二栋一单元五楼,联系电话:187*****056(张先生)。
招标人:石城县博物馆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鸿翔建设监理中心
地 址:石城县 地 址:赣州市瑞金路紫金大厦
邮政编码: 342700 邮 政 编 码: 341000
联系人及电话:温红霞152*****029 联系人及电话: 张先生/187*****056
监督部门:石城县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
监督电话: ****-*******
招标单位:石城县博物馆
2017年11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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