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增城市新塘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法人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广州增城市新塘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法人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 有关部门 批准,广州增城市新塘镇人民政府 现对广州增城市新塘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法人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项目法人。现邀请国内合格潜在的投标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增城市新塘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法人
二、招标人:广州增城市新塘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联系人:凌先生 电话:***-******** 传真:***-********
三、项目地点:广州增城市新塘镇新塘片区
四、项目规模、招标内容及建设期要求:
1.项目规模:本次招标项目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为20万吨/天,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建设规模10万吨/天,5年内达到20万吨/天。
2.招标内容:新塘污水处理厂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特许经营方式进行建设和管理,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项目法人,由该项目法人组建的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采购、运营和维护,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广州增城市新塘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特许经营期限为从签订特许权协议生效之日起 25年。
3.建设期要求:2009年12月底试运行。
五、资金来源: BOT运营商。
六、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总资产(以07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为2亿元人民币或以上,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具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甲级资质(生活污水);
3. 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4. 投标人在国内至少有一项已经投产并正常运营的污水处理量达4万吨/天或以上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经验;
5. 投标人在国内至少有一项20万吨/天或以上规模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设计经验;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资格可以是独家申请,也可以是不超过三个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时,必须满足和遵守下列要求:
1)联合体任何成员在本项目中只能参加一次资格预审,任何违反这一规定的资格申请将被拒绝;
2)必须具有已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地位(牵头人或成员人);联合体的授权代表;在以后的投标活动(如预审合格)和履行合同(如中标)时,对各方的约束和保护;联合体各方计划承担本项目的投资比例、责任和义务的说明;
3)牵头人必须承担本招标项目50%以上的投资;
4)联合体成员的变动、相互关系的改变,均需事先经招标人同意,如招标人不同意,则不允许变更;
5)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应提交相关的资质文件;
6)联合体牵头人在国内至少有一项已经投产并正常运营的污水处理量达4万吨/天或以上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经验;
7)联合体的注册资本按牵头人计算,总资产按出资人合计的总资产计算;
7.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1月8日,上午:9:30 —11:30 下午:14:30—17:00
地点: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荔城镇挂绿路12号一楼大厅)
八、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格预审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按格式一填写并盖章);
2. 《增城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此表单独提交,一式两份,可在增城市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下载);
3. 投标申请公函(格式自定);
4. 投标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联合体各方都需提交);
5.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具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仅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证明书;(格式自定)
6.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甲级资质(生活污水)证书复印件;
7.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8.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国内已经投产并正常运营的污水处理量达4万吨/天或以上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交中标通知书、BOT合同、一份环保部门2008年出具的水质检验报告、一份2008年污水处理厂收费结算凭证(需业主方盖章确认),并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填写项目名称以及项目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9.国内20万吨/天或以上规模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合同复印件,并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填写项目名称以及项目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0.出资人200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11.联合体投标协议(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时提交,按附件格式填写);
12.没有违反本招标公告第六条7、8、9点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定);
九、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两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或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3.资格预审以投标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为准,资格预审资料必须真实,在招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递交的资料有欺诈行为,即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十一、本公告在广东投资招商网(网址:http://www.gdtzzs.gov.cn)及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发布(网址:http://www.zcjyzx.cn),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东投资招商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附件:公告及其表格附件
招标人:广州增城市新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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