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饶河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安置住房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饶河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安置住房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饶河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安置住房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其他房地产服务 | ||
采购单位 |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11月22日21:30 |
预算金额 | ¥38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任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饶河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朱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天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青冈县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430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任先生 | ||
附件: | |||
附件1 | 饶河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安置住房项目单一来源公告文字内容.docx |
山东天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青冈县分公司受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饶河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安置住房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饶河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安置住房项目
项目编号:TMCG2017G0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饶河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朱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青冈县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任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4300号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次棚户区暂时确定拟拆迁户数为1500户,总建筑面积11.55万平方米,项目实施地点:饶河县饶河镇。拟购置安置小区:秀水二期、江城鑫苑、凯悦华庭、乌苏家园、华城馨园、泰和丽景、博媛雅居、艺名家苑、东方新天地家园、饶河镇北商住小区。因建设项目覆盖面积广,拆迁人员多,时间紧迫,任务繁重。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和《关于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实施意见》(黑建发[2016]2号)等文件精神,经饶河县人民政府呈请(饶政呈[2017]54号)双鸭山市政府采购办审批通过,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此项目的承接主体为饶河县利民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次棚户区暂时确定拟拆迁户数为1500户,总建筑面积11.55万平方米,项目实施地点:饶河县饶河镇。拟购置安置小区:秀水二期、江城鑫苑、凯悦华庭、乌苏家园、华城馨园、泰和丽景、博媛雅居、艺名家苑、东方新天地家园、饶河镇北商住小区。因建设项目覆盖面积广,拆迁人员多,时间紧迫,任务繁重。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和《关于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实施意见》(黑建发[2016]2号)等文件精神,经饶河县人民政府呈请(饶政呈[2017]54号)双鸭山市政府采购办审批通过,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此项目的承接主体为饶河县利民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开标时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饶河县利民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五、其它补充事宜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800.0 万元(人民币)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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