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医技辅助用房改扩建项目净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二期医技辅助用房改扩建项目净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上海市闸北区中心医院二期医技辅助用房改扩建项目净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上海市闸北区中心医院二期医技辅助用房改扩建项目总承包单位为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为上海市静安区闸北中心医院,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净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上海市闸北区中心医院二期医技辅助用房改扩建项目净化工程专业分包工程。

2.2建设地点:上海市静安区中华新路619号中心医院院内北侧。

2.3工期:60天内完工。

2.4招标范围:图纸所示ICU区域净化工程。

2.5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6本次招标设备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 最高投标限价: 120.00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公司及法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特种专业工程(空气净化)专业承包二级或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3.5 投标人须具备至少一项2014年后签订的100万元以上医院手术室或ICU “净化工程”的工程施工业绩。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3日到2017年1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至招标代理处(具体地点为:上海静安区共和新路638号5楼)报名。

4.2报名资料包括:

①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应证明报名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指报名单位授权给报名的经办人,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④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⑥2014年后签订的100万元以上医院手术室或ICU“净化工程”的工程施工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3报名成功者当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4 本工程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事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4日下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洛川中路1150号8幢B2号楼613室会议室。

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5分钟前到达投标地点办理投标登记等相关手续。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静安区中华新路619号    地址:洛川中路1150号8幢B2号楼613室

联 系 人:孙文懋    联 系 人:李发喜

电话:137*****266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158*****308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净化 改扩建 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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