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响堂山石窟保护规划第三次招标公告
峰峰矿区响堂山石窟保护规划第三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响堂山石窟保护规划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Z130*****0537
采购人名称:邯郸市峰峰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采购人地址:邯郸市峰峰矿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鑫 138*****96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大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卓达小区1-1-1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丽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投资概算:*******元
项目实施地点:邯郸市峰峰矿区境内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 180个工作日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采购内容:峰峰矿区响堂山石窟保护规划编制服务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编制响堂山文物保护总体规划关系到石窟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旅游规划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如有发现材料、数据不实,其投标无效。报名资料复印件字迹不清、资料不全、章印不清、散装报名资料不予接收,证件携带不完整的投标单位报名将不予受理。
4、根据:财库《2016》125号、法〔2016〕285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单位如是失信企业将被限制其投标活动。
5.文件领取文件时间:2017年11月23 日至 2017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自行购买,5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2月13日下午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下午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服务区(二楼北厅)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2日17时之前
提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服务区(二楼北厅)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本项目二次公告报名截止,投标报名不足三家,故发布第三次招标公告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备注:根据:财库《2016》125号、法〔2016〕285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单位如是失信企业将被限制其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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