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山区公车处置鉴定评估和拍卖服务包一(二次招标公告
琼山区公车处置鉴定评估和拍卖服务包一(二次招标公告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采购人”)的委托,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就海口市琼山区公车处置鉴定评估和拍卖服务项目包一(二次招标)(项目编号: HCBYZF-2017-052/R)所需的服务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
1、名称:海口市琼山区公车处置鉴定评估和拍卖服务项目包一(二次招标)
2、用途:琼山区公车处置鉴定评估和拍卖服务。
3、具体要求:见“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4.包一:车辆鉴定评估机构;
5.预算资金:
包一:不高于1000元/台
注: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6.服务资金来源:公车处置后的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包一:评估服务机构
2.1.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1.2、必须具有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2.1.3、评估公司须在海口市自有办公场所及常驻办公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1.4、必须拥有国家执业资产评估师(必须提供3名或以上提供相关证明
文件);
2.1.5、必须具有三年或以上的资产评估经验(提供以往资产评估清单复印件);
2.1.6、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7、必须提供2015-2016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1.8、必须提供2017年度第二季度企业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1.9、参加此次投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
诺书(加盖公章);
2.1.10、必须提供其单位(包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
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2.1.11、必须提供其单位(包含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来没有受到行政或行业
处罚的说明函(加盖公章);
2.1.12 必须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2.1.13 已按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9日8:3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单元1201室;
3、购买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或三证合一资料)、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核验原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2日9 时30分;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单元1201室会议室 ;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高登东街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六、采购代理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单元1201室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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