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工程(2015年)招标公告
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工程(2015年)招标公告
三.采购项目名称:安吉县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工程(2015年)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安吉县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工程(2015年)政府采购项目 1 项 454740.00万元 对天子湖镇良朋区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天子湖镇高禹区块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天子湖镇高禹区块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梅溪镇石龙区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城投公司“天湖人家”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区“阳光美宸”城中村改造项目及灵芝路北侧城中村改造项目等七个城中村改造,主要新建安置住宅4416套,建筑面积为492076平方米。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为加快城乡一体化的进程,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提升安吉县城市空间布局和城市形象。根据《关于安吉县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安发经建(2014)2号)、《关于安吉县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发经建(2014)24号)、《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吉县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2015年)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实施方案的批复》(安政函(2017)75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谈判形式由安吉国瑞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承接主体,负责对天子湖镇良朋区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天子湖镇高禹区块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天子湖镇高禹区块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梅溪镇石龙区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城投公司“天湖人家”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区“阳光美宸”城中村改造项目及灵芝路北侧城中村改造项目等七个城中村改造,主要新建安置住宅4416套,建筑面积为492076平方米的融资建设,并提供后续服务保障。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安吉国瑞建设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傅瑞宝 中级 安吉县公共就业人才局
施和平 高工 安吉县信息中心
左安峰 高工 安吉县规划局
胡文彪 高工 湖州华信
陈旭霞 中级 安吉县社保中心
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安吉县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工程(2015年)项目为安吉县政府性建设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项目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安吉县财政预算支出、中期财政规划和预算管理。 2、该项目已列入县重点项目之一,前期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工作由安吉国瑞建设有限公司来完成,后期委托该公司融资、建设,有利于节约政府资金,降低建设成本。同时该公司为国资全额控股企业,主要负责小城镇建设,在资金筹措、投资建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符合项目主体要求。 3、安吉县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工程(2015年)项目,从该项目的建设要求、特点、特殊性、一致认为该项目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委托安吉国瑞建设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承接主体,在资金筹措、投资建设、负责本项目的建设。
十.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至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
2、采购代理公司: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鑫顺 联系电话:****-*******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姚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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