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塔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广播电视塔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扬中市广播电视中心广播电视塔项目(项目名称)

扬中市广播电视中心广播电视塔亮化工程(标段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扬中市广播电视中心广播电视塔亮化工程已由扬中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以扬发改经信行政审批[2015]1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中市广播电视中心(代建方:扬中市中扬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扬中市滨江公园内

2、工程估算价:工程造价约1100万元

3、工期:2018年3月10日开工,2018年7月7日竣工,共120日历天。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ZJYZ********9-01

扬中市广播电视中心广播电视塔亮化工程

施工图范围内的亮化灯安装及调试

120日历天

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 1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 1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①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和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查询,投标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批量和单个查询(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 )。在江苏省外(含境外)登记注册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查询,投标人可以自行向本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其他必要条件:

①、依据《镇政办发〔2016〕42号》文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本地施工企业应出具镇江地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管理手册”),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外地施工企业应出具镇江地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管理手册》或在镇江地区缴纳的在有效期内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证。

《信用管理手册》或农民工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扫描件)作为形式评审的内容,如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满足要求,则形式评审不合格。

《信用管理手册》办理和农民工保证金缴存遵循属地管理原则,镇江市本地建筑业企业办理《信用管理手册》和缴纳农民工保证金在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市外建筑业企业可在首个投标项目或承包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

招投标阶段,市外建筑企业缴存农民工保证金标准按照镇政办发〔2016〕42号文件执行。《信用管理手册》和农民工保证金缴纳纳凭证实行一地办理,全市互认。

工程报监及实施阶段,市外建筑企业农民工保证金缴存办法参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建管﹝2016﹞707号)执行。联系方式:扬中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安监站),联系人:郭工,联系电话:****-********

②、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2017年8月-2017年10月)。

③、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作为形式性评审内容;投标人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诚信承诺书的,形式评审不通过,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诚信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投标单位填写盖章扫描后在投标文件其他材料处上传。

④、投标人须委托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其投标人所采用的灯具(投光灯、点光源)参数检测报告并提供检测报告,(投光灯检测内容包括:电压、功率、光通量、功率因素、发光角度及防护等级)、(点光源检测内容包括:电压、功率、功率因素、发光角度及防护等级),检测报告里的数据内容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灯具(投光灯、点光源)技术参数要求。以上检测报告材料投标人必须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二)、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投标人提供2013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建筑物高度150米及以上的高耸建筑物亮化工程或单项工程高度150米及以上电视塔亮化工程;只需提供一个工程业绩(须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要求业绩量化指标的,投标人须提供由甲方出具的工程高度的说明文件及该工程的图像资料。以上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为招标人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银拖欠工人公司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四)、其他要求: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或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交款方式及收款帐户、帐号如下:

帐 户: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账 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注:①、未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下载 http://www.yzjsxx.com/-下载园地”保证金缴纳流程)。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划出帐号与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②、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必须在开标时提供《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递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员查验(复印件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留存),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③、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④、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⑤、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⑥、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

(二)、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发包人缴纳合同价款(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发包人供材外)5%的履约保证金(现金),承包人如不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将按照年利率36%的标准收取履约保证金的违约金,并在合同价款中直接将违约金扣除,违约金的计算时间从应缴纳之日起计算,至实际缴纳之日止;

六、确定入围评标投标人

(一)、评标入围方式:

(1)、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小于等于20家时,则全部确定为入围评标的投标人,参与后续评标程序;

(2)、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选择低价排序入围法确定入围评标的投标人,参与后续评标程序:

?低价排序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二)、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三)、形式性评审内容包括: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3)、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农民工保证金缴纳凭证。

(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诚信承诺函。

(四)、评标结束后,入围资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重新确定。

七、评标办法(100分):

本工程采用“ 合理低价法 ”的评标方法,其中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从以下 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家以下时,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C=A×K1×Q1+B×K2×Q2;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Q2=1-Q1;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 ;

K2的取值为:95%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随机抽取确定。

(2)、投标报价分值计算: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①、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②、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③、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错误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计分规则

1、各单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进行计分,在所有评委成员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各单项平均分相加后即为总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分,该单项分就为弃权:

(1)未按上述规定要求计分的;

(2)单项内容出现2个或2个以上分值的;

(3)评标人员未签名的。

3、在评标计分时各分值均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9日24:00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不得下载。投标人如对以上资料及工程其他情况等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方式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予以解答,并在“http://222.186.125.129/zjhynew”公布。本工程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备份可自行选择普通光盘或U盘等存储介质。(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35,CA证书问题联系:****-********,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九、其他

(1)、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3)、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17年11月23日起至2017年11月29日24:00止;

(4)、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市建设工程招标办:****-********);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中市广播电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公司

联系人:徐彦玲 联系人: 朱元丹

电话:****-********电话:0511- ********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亮化 广播电视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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