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实验小学教学楼重建工程施工招标
绵阳市实验小学教学楼重建工程施工招标
绵阳市实验小学教学楼重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绵阳市实验小学教学楼重建工程已由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绵涪发改固(2008)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阳市实验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区财政及灾后重建资金统筹列支,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绵阳市实验小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是通过 四川日报网项目编号为********635 比选 确定的。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绵阳市涪城区。
2.2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6180㎡。
2.3 建设周期:8个月。
2.4 招标范围:绵阳市实验小学教学楼重建工程施工图所示清单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05年以来至少从事过2个已完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月4日至2009年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2:30 时至 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绵阳市南河路15号实验小学三楼重建办持下列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收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副本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 绵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绵阳市实验小学
地 址: 绵阳市南河路15号
邮 编: 621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一环路南段12号学府花园J9C
邮 编: 610061
联 系 人: 淳女士
电 话: ***-********
传 真: ***-********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成都市东大支行
账 号: 440 229 8019 0000 22984
注:(1)除身份证外其他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章,加盖的投标单位章应是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并应是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2)投标人提供的证件应在有效期内。超过了有效期,但投标人在有效期届满前按规定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了申请,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因此,超过了有效期,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决定的证件,应附行政机关受理延续申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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