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棺木采样代销政府(二次)招标公告
殡仪馆棺木采样代销政府(二次)招标公告
张家口市殡仪馆棺木采样代销政府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报送时间:2017年11月24日
招标项目名称:张家口市殡仪馆棺木采样代销政府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HBHJ1706-ZJK1-049
采购人名称:张家口市殡仪馆
采购人地址:张家口市殡仪馆
采购人联系方式:侯先生 139*****70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西苑路19号8号楼(金鑫大厦4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内容:棺木采样代销政府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项目实施地点:张家口市殡仪馆指定地点。
项目完成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共计三年,签订合同后按甲方要求供货。
投标单位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殡(丧)葬用品或火化棺生产或销售。
3.具有生产能力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企业,能保证及时供货。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6.已在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科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同时又在现场报名的投标人可直接在网上下载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zjk.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同时也在报名现场登记资格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文件。
7.时间:2017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请持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含殡(丧)葬用品或火化棺生产或销售)、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上三项,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企业为其授权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等(以上证件需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到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资格后购买公开招标文件,我公司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工业路27号)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现场领取(须自带U盘)
谈判文件售价: 3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须向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可采用转账、银行电汇等方式(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汇款人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必须注明“XX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字样。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13日16时,否则投标视为无效。
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2月15日(星期五)上午9:30整
开标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5室(工业路27号)
项目联系人:杨丽
传真电话:0313—*******
本公告发布媒体: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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