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河道划界确权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福建省河道划界确权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水利厅

乙方: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TH[DY]*******的福建省河道划界确权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金额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售后服务要求采购单位联系人报价单位联系方式
11-1防洪管理服务防洪管理服务1*******.00/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福建省河道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技术规定》和《福建省河道管理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福建省水利厅李毅/153*****100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156*****933
合计:*******.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佰玖拾万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福建省河道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技术规定》和《福建省河道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其他工作内容根据采购人工作需求及时交付。;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水利厅;

4.3交付条件:以合同签订为准。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服务内容(1)组织收资调研、工作考察和参加技术培训(含境外培训、学习)。(2)编制《福建省河道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技术规定》和《福建省河道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大纲》。(3)组织《福建省河道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技术规定》和《福建省河道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宣贯与技术培训。(4)对首批划界试点单位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技术符合性审查,印发审查意见,供政府审批参考。(5)为划界试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包括日常巡检,协同研究解决工作过程遇到的政策和技术难题,着力提高工作质量,加强技术总结,完善技术规定,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工作经验,为后续全面铺开打下坚定基础。5.2技术要求(1)编制的《福建省河道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技术规定》既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水利行业技术和管理规程、规范规定,又要符合福建省的具体省情和实际情况;是福建省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工作的重要技术标准,是各级划定工作责任单位编制《河道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技术依据。(2)编制的《福建省河道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大纲》是指导各级划定工作责任单位编制《河道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技术性文件,应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详细的指导性,让各级使用对象易学易懂,方便实操。(4)应能够及时地按照省水利厅的工作安排,组织对两份技术文件的宣贯与技术培训,从技术层面协助省水利厅部署开展河道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5)应能够及时协同省水利厅开展对划定工作的监督、检查,研究解决划定工作过程遇到的各种政策与技术难题,动态研究提高划定工作质量的各种技术措施、政策诉求、法律保障等,提出优化建议。(6)应加强技术总结,完善技术规定,主动梳理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工作经验,为在省内全面推进河道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提供技术保障。(7)应积极研究探索全面、有效利用河道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成果的机制和管理办法。。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以甲方正式印发《福建省河道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技术规定》和《福建省河道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大纲》为通过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且供应商提供全额合法发票后,甲方一次性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待乙方完成本合同第5.1条服务内容后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 乙方提供的合同标的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或违反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10.2 因乙方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本合同有关工作的,每延误一天,对超出日期按每日0.5万元支付违约金,累计扣款占比超过10%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10.3 乙方应全面履行合同,甲方不接受合同的部分履行。若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部分文件未能如期交付,甲方有权拒付或追回全部价款并解除合同且要求乙方按10.1条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10.4 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支付款项的,每延误一天,对超出日期按每日0.5万元赔偿,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但由于资金拨款不到位或其它非甲方原因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拖延提交成果和拒绝提供服务的理由。10.5 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完成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合同价款。10.6 本合同规定的所有违约索赔金额均应在责任确定及损失赔偿核定后30 日内支付完毕。。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甲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对乙方在服务中的重大问题,甲方具有决定权;(3)当甲方认定乙方人员不能按本协议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人员,直至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4.2甲方的义务和责任(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2)向乙方提供实施本协议的全部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3)参与本协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审查、监督工作;(4)按合同支付价款。14.3乙方的权利(1)有权要求甲方对规划编制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2)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本协议内容,开展服务工作;(3)履约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4)按合同收取价款。14.4乙方的的义务和责任(1)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服务成果的真实、准确、规范、有效;(2)对甲方提出有关服务成果的质疑,乙方应书面给予及时、细致、合理的解答;(3)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委托事项保守秘密。不论何时,均不得泄露与本协议有关的保密资料。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知的全部信息严格保密;(4)不得将本协议工作转让第三方,保证乙方人员为乙方在职的员工;(5)乙方借用甲方的资料,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全部完好无损地归还甲方;(6)乙方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规划编制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合同价款总额(除去税金);(7)依法应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捌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叁份,送备案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福建省水利厅乙方: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住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住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158号
单位负责人:赖军单位负责人:陈敏岩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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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忠
委托代理人:



151*****991*******">





卓文仁
联系方法:153*****100
联系方法:156*****933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账号:账号:****************0314


签订地点:福建省 福州市


签订日期:2017年11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确权 河道划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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