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医科大学进口设备采购项目进口产品公示

贵州医科大学进口设备采购项目进口产品公示





1、项目名称: 贵州医科大学进口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GZMC-ZG********3、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 流式细胞仪1台、酶标仪1台、厌氧培养系统1台、血小板聚集仪1台、体式荧光显微镜成像系统相机及软件系统1台、超景深显微镜1台、二氧化碳培养箱2台、双色红外激光成像系统1台
  • 4、产品用途: 教学科研
  • 5、进口理由: 本次项目采购的产品存在国内无同类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国内产品技术功能不能满足实际使用需求。6、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详见附件 7、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8、公示期:2017-11-24至2017-11-289、ppp项目: 否10、采购人名称:贵州医科大学 联系地址:贵安新区大学城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11、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明诚招标有限公司 &nbsp&nbsp联系地址: 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银海·元隆广场第3幢503号&nbsp&nbsp项目联系人: 招标七部&nbsp&nbsp联系电话: ****-********-***12、财政部门:贵州省财政厅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联系人:蒲老师 联系电话:****-********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附件:
    1. ********/********/7076%E8%BF%9B%E5%8F%A3%E8%AE%BE%E5%A4%87%E8%AE%BA%E8%AF%81%E4%BC%9A%E8%AE%AE%E7%BA%AA%E8%A6%81.pdf" target="_blank">7076进口设备论证会议纪要.pdf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进口产品 进口设备 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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