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智能广播“村村响”第三期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农村智能广播“村村响”第三期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咸丰县农村智能广播“村村响”第三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农村智能广播“村村响”第三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依据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15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整合资金,招标人为咸丰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咸丰县农村智能广播“村村响”第三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二)项目编号:ZQLY-DL-********CG

(三)招标项目需求:咸丰县农村智能广播“村村响”工程(本项目为咸丰县农村智能广播“村村响”第三期工程):1、建成143个行政村虚拟播控平台;2、完成1430个终端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辅材采购;3、已完成的县、乡、村平台设备设施增补及建设;4、楚天视讯咸丰支公司网络改造升级后,为确保农村智能广播信号的传输传播,新增补的相关设备设施及建设;5、所投产品必须与前期“村村响”工程项目完全互联互通,由此增加的设备及软件不得另行收费;6、整个工程验收以263个村完全互联互通,整个系统运行调试完好,最终通过省州组织的工程验收。

(四)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叁佰肆拾万元整(*******.00元),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文件《入围湖北省农村智能广播网工程建设

生产厂家及主要设备相关指标》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参加湖北省农村智能广播网工程建设生产厂家入围遴选单位,具备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出具的有效《入围通知书》,该项目只接受入围生产厂家投标或入围企业授权的代理商。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需携带投标主要设备与现有设备进行互联互通验证,保证和原系统

能成功对接,验证无法达到技术要求,投标人投标无效。(主要设备包含编码器、调制器、接收音柱)

(五)招标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当天登录“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记录的结果提交评审小组进行判定。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企

业法人代表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查询时限至少近三年)原件。

(七)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交《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原件

(单独提交,不放入资格审查资料中)。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二)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及咸丰县公众信息网同时发布,因取消报名环节,无法书面通知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上述网站。

(三)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导致编制招标文件失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年12月18日下午15:00时前,地点为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丰县人民银行9楼开标大厅)。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咸丰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地 址:咸丰县高乐山镇红旗路21号

联系人:甘明安

电 话:187*****948

招标代理机构: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怡惠苑小区1单元703室

联 系 人:谭女士

电 话:****-*******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村村响 智能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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